破產後可以去旅行嗎?....請大家教吓我...

2009-10-30 1:14 am
我家人比咗錢我,請我去旅行..但係我自己走咗去報名,張invoice 付款人有我個名喺度, 唔知道咁樣會唔會有事呢? 我好怕呀.............

回答 (2)

2009-10-30 6:55 pm
✔ 最佳答案
我家人比咗錢我,請我去旅行..但係我自己走咗去報名,張invoice 付款人有我個名喺度, 唔知道咁樣會唔會有事呢?

答:閣下 無需擔心!祇要你能夠證明這筆旅行費用並非由你本人負責,而是由家人負責支付的,那你並未觸犯破產條例!

你報名的發票上有你的名字,祇能證明你是報名的人!不能證明該些費用是由你所出!例如你去報名,但由家人付款或以信用卡簽賬便可證明是由他人付費!就算經由你手付出現金予旅行社,你一樣可以解釋那些錢是家人給你交付旅費的,錢的所有權並非你本人!
再舉一例你代家人購買一件物件,以你的名字登記並安排送貨。家人放下金錢讓你在收貨時繳付貨價!那這件物件是你的和是你出錢買的嗎?答案顯然不是,你祇是經手處理這程序,這物件的擁有權和付款人都跟你無關!

樓上網友轉貼的資料,祇是一些針對破產者的基本規管條件,實際要執行監管其實絕非易事!而且當中關於出入境方面的資料有些不正確!

請參考下列資料!

破產人可否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離港外遊?
法例沒有明文規定,破產人離開香港時必須通知受託人有關行程及其聯絡處。破產人可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自由離境。不過,法例亦有約束這種離境做法,即是在破產人士離境期間, 計算自動解除破產令之有關時期 隨即終止,直至該破產人將其返港一事通知受託人之時才再開始計算。縱然破產人有權在不發出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離港外遊,他仍需承受法例規定下的負面後果。 ( 舉例,如果破產人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離港兩個月,其自動解除破產令的日期亦會延遲兩個月。 )
若破產人因工作、旅遊或任何其他原因需要經常短暫離港,在可行的情況下,他或可以就未來計劃離港的行程一次過通知受託人,而毋須逐次作出通知。
《破產條例》第 30A 條 (10)(b)(i) 節 已訂明破產人出外旅遊的限制,包括通知受託人的規定和因未有通知受託人而應受的制裁。訂立限制的目的在於確保破產人在受託人的監管之下,以便受託人在管理有關資產時取得破產人的合作。
就計算離港及破產時期而言,離港不足一日的時間通常不會計算在內 ( 可參考終審法院的 相關判決書 ) 。另外,如果破產人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離港,其計算自動解除破產令的時期會一直延遲,直至破產人返港後再通知受託人之時為止。換言之,若破產人一直未將其返港一事通知受託人,其解除破產令的日期可能會無限期延遲。 http://www.hkclic.org/ch/topics/bankruptcy_IndividualVoluntaryArrangement_Companies_Winding_up/bankruptcy/bankruptcy_generalInformation/q4.shtml

在人權法的框架下,破產者無需如樓上網友資料中所言要得到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的批准才可出入境或離港外遊!更可以在不知會破產管理署的情況下外遊,祇是通知一聲就比較好些!
而上述資料中亦列明,法例訂定限制目的在於破產管理署需要處理破產者名下的資產時,可以立即聯絡破產者以取得合作!而並非為阻止或監管破產者非自費的外遊!

以我自己經驗為例!當年我在破產期內,因公事需要或出外旅遊,次數不知繁幾!但直到破產令解除我都從未就離港一事向署方作出過申報,但也不排除或許是我每次離港的日子不算長吧!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09-10-30 6:50 am

【 破 產 生 活 限 制 】http://bankruptcy.898.hk/cat6834806/index.html
‧不能出任專業人士如會計師和律師、接管人、受託人、太平紳士、公司董事或參與公司管理
‧名貴物品例如豪華家具會變賣,只可用普通家具(適用於IVA債務重組個案)
‧不可過奢侈生活:例如是搭的士、上夜總會、遊埠、大魚大肉、買名牌衣物
‧不可自費出國旅行
‧不可替已購買的人壽儲蓄保險供款(於IVA債務重組個案中,債權可能要求停供此類保單)
‧交代清楚破產人的資產和負債後,方可自由出入境
‧出境須事前將行程、住處和聯絡處通知破產受託人,及在破產受託人指明的日期或期間內返港
‧須對破產前五年內或更久之資產轉移作交代 (適用於IVA債務重組個案)
‧含欺詐成份轉移資產屬犯法,會被刑事起訴 (適用於IVA債務重組個案)
‧不可買居屋
‧100 元或以上的信貸,事前披露其破產身分 (於IVA債務重組個案中,債權可能要求停止所有信用和借貸)
‧在破產令的每一周年日向受託人呈交一份說明書,說明上一年的期間的入息與在該期間取得的任何財產的詳細資料。不遵守屬犯罪,最高可監六個月。

收錄日期: 2021-04-15 21:47: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9000051KK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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