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還以為,港人從此不再迷信磚頭,從此明白當無殼蝸牛總好過背著個爛殼。 畢竟,才十年前,做業主的確可以很苦,抬錢賣樓者有之,破產收場也有之,且人數乃以萬計,當中更包括「幸虧」有政府資助才能當得成「苦」業主的—這些都是「建華八年」史書必載的。
只是,歷史總會不斷重演。董生當年誓言要七成人自置居所,彷彿榮升做業主才是人生最終目標。惡夢剛過,置業竟不再僅是奮鬥目標,而是「市民的權利」!說此話者,正是那場無殼蝸牛遊行的發起人。「普通市民都應該有上車權利」政客義正詞嚴地高叫著。
如果買樓是人權,那麼買車(又或至少以黃金寶為榜樣買部單車)、買廠(活化工廠大廈應要全城參與)、買舖(最好還要是前舖後居的),又是否人權?如果政客要爭取政府協助市民投資,廿年按揭期內,減薪失業面臨斷供時,政客會否包底? 還是又要上街爭取納稅人幫手埋單?
住屋需要並不等於置業需要。私人樓果真租金飆升,基層市民租屋困難的話,政府則應檢討申請公屋的門檻。偏偏,政客們對此卻又隻字不提!何解?且看那場「無殼蝸牛遊行」參加者是何許人!據報,除了區議員及政黨社區幹事外,還有為兒女不如自己、買不起樓而心痛的長者,及人工追不上樓價而不能住好些的準換樓客!這荒謬得猶如浸會醫院的「熟客」上街,抗議負擔不起轉去養和,或對女兒竟然要到廣華醫院分娩而表示不滿!
政府要照顧的,是住屋需要。置業投資,則是量力而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