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覺得好用沒有歸還,然後是隔沒多久收到律師函
對方揚言要提告我,當下我發現不對事情重大
趕快與對方聯繫提出歸還之意願也提出願意賠償
不料東西以歸還給對方,但對方卻獅子大開口(令我感覺有敲足槓)
要求我賠償30萬元新台幣(物品在遊戲內價值約3~4萬新台幣)
對方的訴求是 東西要回以後還需要另要求30萬元的賠償!!!!
犯下此案 令我非常後悔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 只好勇於面對 也給我學個教訓
我也拿出了我的誠意希望與對方和解......
後來與對方 因為無法達成30萬賠償的共識 所以進而沒有聯絡
昨日收到法院傳票 要求我出庭
本人有幾點疑慮 希望各位代為解答
1:本人為初犯是否會被判刑?
2:不是因為我不與對方和解,而是對方要求與物品價值 實在相差過多
基於這方面 法官是否會給予緩起訴之處分,甚至不起訴呢?
3:對方告我詐欺,但是我是以口頭借取的方式, 問他請問可以借我這樣物品嗎?
他2話不說,直接拿給我!!!
發生此案後,我也積極到網路上查詢相關案例,發現詐欺定論是以 詐術 或是 欺騙
取得被害人信任,進而得取不當利益,但是我只有口頭上問他可否藉給我!!!
並沒有利用任何詐術....是否也可以針對這點向檢察官提出說明?
PS:我知道犯錯就應該接受法律制裁,我也沒有逃避的意思.....
只是想在此詢問,依各位的觀點,是否有緩起訴之機會?
謝謝各位指導!!!
謝謝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 我想提幾點作為補充!!!! 當下他借我以後 我說我換腳色 然後我就下線了 下線之後個2~3日 他請他一名國外友人 打電話至台灣給我母親(當時我人在海外) 並告知我母親,我詐騙他朋友寶物 約新台幣6萬元整 當下我母親致電到海外給我 問我是否有這回事 我告知他不用管沒關係 數小時後 原告因為透過他海外友人 知道我台灣手機之號碼 不停撥打電話給我母親,基於我母親上班的情況下 關機處理!!! 爾後約2日後 收到原告的簡訊 告知我們 如果星期一不給答覆 就要北上登門拜訪 母親也同樣不予理會 隔日 原告友人用msn與我聯繫 問我是否詐騙對方之物品
因為我認為此事 跟他無關 所以我告知他 是對方賣給我的!!! 我也跟他說 此事跟你無關 你幹麻一直要查 然後告知原告友人 既然他以提供原告我的資料 那我會自行等原告北上 我會與他處理 牽扯到他我非常之抱歉!!! 這時原告之友人 反問我 如果今天我不提供他你手機號碼 你是否會一直繼續裝死下去? 我回答不會 我說我根本沒要逃避的意思 他對話中也問過我 是否堅持不歸還 我也說 我沒有說我不歸還(只是認為不關他的事,所以我沒對他作確實的說明)
後來收到原告之律師函 來信告知 物品市價約20萬元新台幣 要求賠償否則 要告上法院 途中有表達要歸還之意 但原告都堅持不受理 堅持要錢 不要寶物(途中也與對方父親連繫過 表達悔意 希望能給予給過之機會) 後來隔數日後 原告說她律師說 可以先拿回寶物 我又將寶物歸還給他 歸還給他之後 又收到律師函來信 索賠30萬元新台幣 理由是:因為這樣物品 的損失導致他在遊戲上 可以賺到30萬台幣 通通破滅 所以要求賠償!!!! 從收到律師函後 都主動與對方保持聯繫 也沒有逃避的意思 對方也透過特殊管道 查詢到我家住址 家電 以及父母資料 甚至誇張到 連父母民國幾年離婚他都知道
我告知這些不是要讓各位覺得 我有僥倖的心理 犯錯還裝死之類的 我非常後悔我所犯的過錯 對於對方的損失我也深感抱歉 但是當原告拿回物品後 我問原告 接下來該如何處理 您才滿意呢? 他只回答我 律師函上面寫的很清楚了 就是30萬 我認為對我來說是一筆困難,也明顯與市值不符合 一切事情經過 以簡短描述 希望各位好心人 能夠針對新的補充 給予新的提議 例如:緩起訴機會大嗎? :會不會被判刑? :如何在法庭上 位自己變論爭取利益 (合理賠償 都願意接受) 只求不要留下污點= =
最後還是一句話 我是過來人 奉勸各位........... 網路雖然不是真實 但是不是做錯了別人就抓不到妳 希望各位 可以以我作為參考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