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左9個月,公証行在黎找我

2009-10-28 8:57 pm
本人2009年1月13日在貨車尾板掉下,撞傷腰骨馬上去左醫院,做左x光冇骨裂,醫生開左7日假(護士講,在有問題去其他醫院拎假),之後日子去左瑪嘉烈醫院拎假,到左4月中公証行找我,叫我去做物理治療(瑪嘉烈醫院都有做物理治療),做到6月瑪嘉烈醫院d醫生叫我自己去做個MRI,出左報告椎間盤突出症,L4同L5出左黎4~5mm,瑪嘉烈醫院馬上比我上骨科,之後d公証行有陪我去見骨科醫生1次,之後冇在找我,其間我有去睇中醫值只到現在,到左今個月中公証行打黎問我係米判傷,(醫生開假開到12月中在見醫生)早幾日公証行打黎,叫我過幾日去見佢地d醫生做一個評估


1.我想問評估我乜?

2.評估左我之後佢地會點做?

3.我可唔可以唔去?

4.會唔會講和解?

5.有個香港復康諮詢協會係乜黎?

6.協會可以去嗎?

回答 (2)

2009-11-05 10:06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清楚公証行的角色是甚麼,在工傷個案裡,勞保的承保人即是保險公司,為甚麼不直接安排工傷的事項而要另聘中介公司去處理呢,最主要原因是保險公司受到牌照的監管,很多動作需要透過中介機構去執行,若有任何不當行為保險公司都可以作出合理辯解而置身事外。

1 . 保險公司要求你去指定註冊醫生做評估,祇係基本的動作,評估目的係要估計補償金額所需的支出數目,以制定下一步的相應行動。

2 . 評估之後通常會話你情況已經穩定,要求你停止休假嘗試復工,和盡快去勞工處排期判傷 ,不過你大可不必理會這些單方面的建議,你可以繼續就醫領取休假直至政府醫生認為康復情況適合判傷為止。

3 . 根據法例保險公司有權要求你去見指定的註冊醫生作檢查或治療,而你亦必須配合否則將會被終止補償。但你說是公証行打電話口頭上的要求,你可以拒絕合作,你應該要求對方以保險公司的名義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 ,才可保障自身的權益避免對方進行任何不當的行動。

4 . 和解通常會發生於判傷之後,如果個案涉及大額的損害賠償,保險公司會用比判傷結果較為優厚的條件引誘你盡快和解,而和解時需要簽署含有責任免除條款的協議,到日後就算你知道個案含有疏忽責任的大額賠償,亦因為和解協議內的免除責任條款而喪失了追索的權利了。

5 . 恕我孤陋寡聞,對這一所協會所知不多,祇係據聞會址設於深水埗。

6 . 你可以就你以上的問題,先打電話作咨詢,看看能否確切地解答疑難,便可基本上了解到他們對你有否幫助了。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10-29 6:50 am
睇完你陳述,總括一句你1-4問題,照睇公正行係代表保險公司的,可能係和你利益見道而馳,你單人去見佢可能利益受損!我比較建議閣下申請法援,如有問題可把受傷詳情email: [email protected]再傾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18: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8000051KK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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