煩惱 有關法律

2009-10-28 6:08 am
有間類似酒吧既店舖

有得賭博

僱主講係唔會犯法

因為冇抽到"水"

e+香港個法律有唔清楚地方

唔係犯法

係入面到做waitness

我係入面到做會唔會有事

我又唔清楚係咪真係唔犯法

但又想係入面做waitness

希望有人答我 謝謝!!!
更新1:

敢我只係做waitness,係咪有事都唔關我事???

回答 (3)

2009-10-29 6:58 pm
根據香港法例 148章 第3 條:

(2) 如博彩遊戲乃在私人處所內的社交場合中進行,而且並非以生意或業務的形式籌辦或經營,亦非為任何人的私有收益(以博彩遊戲的博彩者或在博彩遊戲中博彩的人的身分贏得者不計)而籌辦或經營,則該等博彩乃屬合法。
(3) 在下述情況,如博彩遊戲使用骰子、西洋骨牌、麻將牌、天九牌或紙牌,則該等博彩乃屬合法─
(a) 該博彩遊戲乃在下述處所的社交場合中進行─
(i)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獲發酒樓牌照的處所; (由1986年第10號第32(1)條修訂)
(ii) 根據任何條例獲發牌照或其他授權書出售令人醺醉的酒類的處所;或
(iii) 已符合《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376章)第4(2)條所指的2項條件中的其中一項的會址; (由1994年第38號第3條代替)
(b) 進入該處所無須繳費;
(ba) 博彩遊戲並非由任何掌管、管理或涉及營辦該處所或該會址的人或任何受僱於該處所或該會址的人進行; (由1994年第38號第3條增補)
(c) 在該博彩遊戲中,並不涉及與一個由一名或多名博彩者獨佔做莊的莊家對賭;及
(d) 該博彩遊戲並非以生意或業務的形式籌辦或經營,亦非為任何人的私有收益(以博彩遊戲的博彩者或在博彩遊戲中博彩的人的身分贏得者不計)而籌辦或經營。
(4) 在下述情況,如博彩遊戲使用麻將牌或天九牌,則該等博彩乃屬合法─
(a) 該博彩遊戲在─
(i)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獲發酒樓牌照的處所內進行;或
(ii) 已符合《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376章)第4(2)條所指的2項條件中的其中一項的會址內進行; (由1994年第38號第3條代替)
(b) 進入該處所無須繳費;
(ba) 博彩遊戲並非由任何掌管、管理或涉及營辦該處所或該會址的人或任何受僱於該處所或該會址的人進行; (由1994年第38號第3條增補)
(c) 在該博彩遊戲中,並不涉及與一個由一名或多名博彩者獨佔做莊的莊家對賭;及 (由1994年第38號第3條增補)
(d) 該博彩遊戲並非以生意或業務的形式(收取不超過訂明款額的牌租者除外)在該處所內籌辦或經營,亦非為任何人的私有收益(以博彩遊戲的博彩者或在博彩遊戲中博彩的人的身分贏得者不計)而籌辦或經營。
(5) 如博彩遊戲屬下述性質,並獲第22條所指的牌照批准組織或經營者,則該等博彩即屬合法─
(a) 有獎娛樂博彩遊戲;
(b) 氹波拿博彩遊戲;或
(c) 推廣生意的競賽。
(6) 在下述情況博彩屬合法─
(a) 該博彩遊戲使用麻將牌或天九牌;及
(b) 該博彩遊戲乃在根據第22條獲發有關牌照的處所內進行。
(7) 如眾人之間進行打賭,而其中並無人因此而犯有第7條所訂的罪行,則該等打賭即屬合法。
(8) 凡獲《廣播條例》(第562章)或《博彩稅條例》(第108章)批准或根據該等條例獲准進行的賭博,均屬合法。 (由2000年第48號第44條修訂)




所以你要知道你做嘢嘅地方有無酒牌,同係唔係符合上列條款,初步睇應無問題,不過你咁擔心係唔係有啲問題?如有懷疑就唔好做,否則根據香港法例 148章 第19 條你會比人拉埋。
2009-10-29 1:06 am
你只係做waitness, 當然唔關你事
2009-10-28 7:57 pm
根據香港法例 148章 第13 條(非法賭博的定義):
任何人如在賭場以外的任何場所(不論公眾人士能否進入其內或是否獲准進入其內)或在任何街道上營辦或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非法賭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2年。

所以無論有沒有抽水,皆屬違法,場所持牌人和賭客都要負上刑責。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5: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7000051KK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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