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因緣法是實有的,因為每一件事物對不同的事物其意義和性質都會不同。
以動物為例。
對螞蟻來說,人類眼中的小草可能就是牠們眼中的大樹了。
既然是這樣,小草到底大還是不大呢?
對某些蚊子來說,動物的血液是牠們的食物,而且可能還美味無窮。但對人類來說,血又是不是具有同樣的正面性質呢?人類不但不會透過攝取血液取得營養,而且血的氣味對我們來說更是又腥又臭的。
對植物來說,水是他們進行光合作用中重要的原料,而對鐵而言卻是氧化的原料。
對海洋生物而言,海洋是他們的天空,然而對空中的飛鳥和陸上的走獸而言,就是沉了下去就不得光復的地獄。
某些食物對於動物來說是無毒的,但對人類來說卻是有毒的。那到底這些食物是毒還是不毒呢?他的意義會因境遇而改變。
醫生之所以會分為獸醫和人醫,因為不同的動物其醫理都會不同,獸醫不能用醫治野獸的動物醫人,而人醫也不能用醫治人的方式醫動物,否則就會醫死了。
在人的眼中木是棕色的,但在別的動物眼中大可以是其他顏色。
人眼的結構讓人能真確分辨出事物的距離和形狀,但在魚的視野中,由於魚的眼睛本身就是一種凸透鏡,事物在牠們的眼中是扭曲的,形狀也是扭曲的。如此,你認為同一件事物只有同一種的外貌嗎?
所以諸法皆無自性,透過因緣際遇,他們的意義依靠其他事物來訂立,所以同一個世界,並非只有一種解讀的模式。這就是因緣法的概念。
不過因緣法的存在必須依賴事物的主觀看法,假如以客觀的看法來看就不太可行了。
例如對一個窮人來說,一天五百元的開支已是負擔不起的天價,而同時五百元的獎賞又是無比珍貴的寶物,這是主觀感情下帶來的看法。但若那個窮人客觀地看,五百元只不過是五百元而已,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對不同的動物來說,會按照自己的生活模式和喜好各自捕食不同的生物。草對羊來說是食物,然而草對狼來說卻不是食物,這是主觀的看法。但假如我們客觀地看,原來那只不過是一套生態系統而已。所以草並不只對羊重要,對狼同樣也重要,因為沒草就沒羊,沒羊就沒狼了。
因緣法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人明白一些我們平常不留意的主觀看法,引導我們至客觀,從而追求事物之間存在著的某些真理。
2009-10-27 23:43:47 補充:
因緣法之所以實有,正正因為因緣在世上不斷地發生。雖然因緣法是無形的東西,但它存在於人和動物之中的真實觀感。正所謂「眼見未為真」,一切有形的東西都不足以充當「實」,唯有具靈之物的內心才是實在的。
2009-10-30 18:03:15 補充:
你覺得我未能領悟因緣法的真諦,是因為我在「儒家與同性戀」所討論的並非因緣法。
既然你知道真諦,為何不提出來造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