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是你媽媽打電話到別人家中才被罵,又怎可以告人家呢?
如果是你媽媽的前夫欠給贍養費,是可以告上法庭去,由法官判定他的不是,極可能會頒扣押入息令從那男人的每月工資中扣除尚未支付的贍養費給你媽媽。假若那男人從沒短付過法庭要他支付的贍養費金額,你媽媽要求他出錢幫你買東西他絕對有權拒絕的。你們的生活費不足,是可以考慮向法庭申請增加贍養費金額的,只要有足夠理據,法官在考慮那男人有沒有支付能力後,是有可能把贍養費金額提高的。要舉報那男人短付贍養費或要求增加贍養費金額,都要涉及法律程序的,可向附近的民政事務處申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在有須要時還可申請法律援助,法援處會視乎情況而決定會不會派律師免費幫你媽媽的。
你與父親的關係是上天註定的,任何人都改變不了!你能做到的就是不向人承認他是你的父親而已,你認為有須要可登報聲明和他斷絕關係,還可以去申請改姓名,未滿11歲可以到出生登記處改名,11歲以上就得到律師樓辦改名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