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父母在小孩一歲左右時,就離婚了!
監護權在男方,但男方爸爸都沒在工作,整日無所事事,
所以小孩都一直由阿嬤在扶養。
但因為阿嬤和阿公沒有婚姻關係,加上阿公已過世!
所以阿嬤最近有理想的對象並打算共組家庭,阿嬤頂多50歲左右!
所以,阿嬤和小孩的媽媽說,他要把小孩還給我們家,
他說他不要了,如果說我們也不要,他將要把小孩送到社會局,
我們是女方,我姐姐也就是小孩的媽媽,他說他想要,
但小孩的外公外婆卻說不要,因為他們坦心後續的問題會很多,
一方面是坦心,小孩的媽媽雖然說要扶養,但怕只是一時三分鐘熱度,最後累的還是他們兩老。
另一方面是坦心,小孩的爸爸整日無所事事,如那天忽然來找麻煩,家裡又只剩他們兩老,他們無法應付,因為小孩的爸爸長的高又很壯。
小孩的媽媽目前有交男友,男友也接受了小孩,但男友比媽媽的年紀還小,有時還需小孩媽媽的贊助。
所以,小孩的外公外婆,堅決不讓小孩的戶口入進外公外婆家,如果姐要養,必須把戶口也牽出去,雖然他們也很不捨。
小孩的阿嬤目前已經把他們住的房子給賣出去了!月底將要交屋,而小孩的阿嬤及爸爸的戶口也都已經牽出,只剩小孩一人的戶口在那?
我是小孩的阿姨,我真的很不捨,如果我姐真的決定和小孩住在一起,那是否有什麼樣的法律,可以保護我們家的人,讓小孩的爸爸以後不能來我們家鬧事,必竟當初會離婚是因為爸爸會打媽媽,而且小孩爸爸又沒在工作,害怕他不知會做什麼事?
小孩已經十歲了,如果他知道阿嬤跟爸爸不要他,然後我們也不要他,他會傷多大的傷害?光想到這,我就眼淚流不停了!
但是我不可能讓這事發生,從剛開始聽到,我就說,我要他,我想過,如果大家都不要了,我願意扶養他,必竟我曾經照顧過他,而且,我很愛他,我一直把他當做是我的小孩一樣,雖然我才23歲!如果他爸爸媽媽阿嬤外公外婆,都不要,我是否有資格可以扶養他?而需要如何辦理?
我目前還沒結婚,不過有男友,但我想過,如果我男友不同意,我還是願意扶養他!就算和男友分開了,我也甘願!因為我不敢想,他知道了這個事實,他以後會變得怎樣?而且我也無法忍受,一輩子在也看不到他。平常只要他一個月沒來我們家,晚上我就會很想他,他到哭…家裡的所有人,他也最喜歡我,最聽我的話,最近知道這件事,我根本就無法認真上班,整個頭腦都在想這事,心裡都覺得很不捨,很心疼,搞不懂,為什麼要讓小孩去承受這種傷害?難道大家都要這麼的自私,只想到自已,而不去想想小孩的心情,小孩是否會受傷,小孩的未來?
我目前有在上班,雖然一個月才18000元,但我有在網路上的租屋網看房子,最便宜一個月4000元,裡面家具都有,那1萬元生活費兩人是否足夠?
請快告訴我,該如何處理?
只剩五天了!
10/31房子就要交屋,拜託,我需要你們的回答,我不能失去那孩子!!
更新1:
嗯~~ 回答:瞇瞇眼 我並不乎小孩姓什麼,或是要不要變成我的養子? 我比較在意的事,如果我直接扶養,但不是他的監護人。 那如果小孩發生一些緊急的事情,我不就無法緊急的為他處理。 必竟許多事情還是需要監護人出面處理的,不是嗎? 我只希望能把對小孩的傷害,降到最低。 如果小孩的阿嬤現在願意繼續養他,但卻要我們簽切結書。 簽說,如果小孩以後發生任何問題,都於我們無關。 能這樣嗎?有這種法律規定嗎?
更新2:
浪子~~你寄給我的信,我打開是亂碼? 可以在寄給我一次嗎?
更新3:
我有看到你的留言了!! 信也成功讀取到了!! 謝謝… 你是個好人,感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