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與法律

2009-10-25 3:52 am
我有一ㄍ朋友
ㄊ跟大ㄊ十歲ㄉ男生交往
ㄊ目前19歲
我朋友ㄉ母親在我朋友ㄉ手機裡面
發現簡訊
不過並無姓名
我朋友ㄉ母親
說要告那ㄍ男生~
那那ㄍ男生有罪ㄇ?
更新1:

就是ㄊㄉ母親不喜歡那ㄍ男生 當發現自己女兒手機裡有那ㄍ男生ㄉ簡訊 便跟女兒說 要告這ㄍ男生 並且說 耀告這ㄍ男生 說誘拐未成年少女~ 這ㄍ女生19歲ㄌ~ 簡訊中只有愛慕之一~ 並無猥褻ㄉ字眼 更無彼此姓名~ 如果這ㄍ女生ㄉ母親要告這ㄍ男生 這ㄍ男生會有罪嗎?

回答 (2)

2009-10-25 5:29 am
✔ 最佳答案
如果簡訊中只是單純表達愛慕之意,沒有要求女孩子做出離家出走或其他會有妨害家庭行為,它是不觸犯任何法律,也沒有所謂誘拐未成年少女問題,女的足18歲了不是嗎?
如果如上所說,它母親可依據提告的法條是沒有。但是希望不要因為這樣,就肆無忌憚的與對方交往,因為ㄧ對戀人得的到大家的祝福會比較愉快,試圖了解女孩母親不喜歡該男孩的原因,進而化解誤會應該才是正途。
2009-10-25 4:17 am
敘述太籠統..不知如何下手回答..要有起頭..結尾才能評估!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14: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4000016KK07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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