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請說明下列項目應計入台灣之GDP或GNP或均不計入,並說明理由
(1) 購買鴻海股票一張,金額10萬元
均不計入,因此為金融性移轉,非生產活動,故兩者均不計入
(2) 支付股票佣金2000元
兩者均是,它算勞務報酬
(3) 購買一台全新的EPC,價值15000元
兩者均是,它因生產性活動而成交
(4) 將舊筆電上網賣出,價格8000元
筆電於剛賣出已計入GNP,而二手品出賣只是產權轉,若再計入GNP將造成重複計算,故兩者均不計入
(5) 你父親在中國工作,年薪100萬
屬GNP,因它為本國要素在外國報酬
(6) 你家菲傭年薪20萬元
屬GDP,因它為外國要素在本國報酬
說明以下何者為直接金融?何者為間接金融?為什麼?
建議閣下把直接金融跟間接金融的定義搞清楚,就沒問題
直接金融:係指借款者與貸款者直接商億資金借貸情事,其間中間人如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等,僅扮演居間湊合角色,收取佣金報酬
間接金融:亦即發行貨幣性間接證券(如存摺、存單)的金融中介機構,藉其信用對儲蓄者發行各種間接證券,以籌的資金購買次字單位發行的原始證券,完成資金移轉功能
(1) 貴班將班費收齊後存放在郵局賺取利息→本題重點應該是放在郵局生息,故為間接金融
(2) 你父親買了鴻海股票一張→直接金融
(3) 你同學向你借了100元吃午餐→直接金融
(4) 你父親買了一輛新車,向台灣銀行貸款30萬→間接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