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本人唔建議你亂用藥物,因為亂用水楊酸會中毒。
星島日報: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424/3/bun0.html
頭條日報:
http://www.hkheadline.com/instantnews/news_content/200904/27/20090427a212747.html?cat=a
明報: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021/4/esu6.html
水楊酸所產生的毒性反應,也就是所謂的水楊酸症(salicylism),通常分為急性與慢性兩種。由於水楊酸的代謝、排除等行為與使用者的肝臟及腎臟功能息息相關,所以在使用時也必須考慮到使用者的肝腎狀態。另外,由於兒童血液中白蛋白濃度相對成人較低,且腎臟功能尚未發育完全,所以比成人更容易產生水楊酸過量的現象。而且水楊酸可能導致3歲以下兒童產生致命性的“雷氏症候群”,所以在兒童的使用上,必須更加小心謹慎。
在目前已知的成人中毒案例中,連續兩日,每日投予每公斤體重150毫克的口服水楊酸可以造成急性的水楊酸中毒。急性中毒的症狀包括了體內酸鹼度失衡、脫水、發燒、高血糖或低血糖症。其他還有一些耳鳴、頭痛或頭昏、聽力與視力障礙、心智疲憊或遲鈍、呼吸心跳問題、噁心嘔吐等症狀。另外兩個兒童慢性中毒的案例則是連續兩週,每日投予每公斤體重98毫克水楊酸製品。症狀與急性中毒類似,只是較為緩和。一般對於水楊酸中毒的治療方式,不外是支持性療法。也就是針對症狀作緩解的處理。矯正體液酸鹼值、補充水分等,以減少水楊酸的濃度,並加速其排除。
就老年性乾皮症或冬季癢的病人來說,3%的水楊酸油膏其實是很有效的保濕製劑。這樣的病患通常必須長期而且大面積地使用這樣的藥膏,來保持皮膚的濕潤與平滑,避免乾癢現象再度發生。可是這一次藥政處所宣告的“不宜長期且大面積使用”的注意原則,使得許多病人又重新產生了類似上次“療黴舒”事件的疑慮;似乎我們國內的皮膚科專科醫師又準備要“虎視眈眈、陷害病人”了。在我個人的門診裡,因為這個問題而被要求“確認處方”的次數增加許多,除了又要一再地解釋之外,也使醫病關係又產生了一些猜測與疑惑。
我們前面提過,每次使用半條10公克包裝,3%濃度的水楊酸藥膏,體內水楊酸的濃度也不過才每公斤體重0.5毫克。這個劑量不僅低於美國心臟醫學會建議劑量之每公斤體重3.077毫克,距離慢性中毒劑量每公斤體重98毫克更是相差太遠;遑論急性中毒劑量的每公斤體重150毫克。這也就是為什麼國內的皮膚科醫師之中,很少有人見過因為外用水楊酸製劑而導致中毒的病例。可是這次衛生署的做法,卻讓所有使用水楊酸製劑的病人,尤其是必須長期使用的病人,感到似乎被醫師“草菅人命”了。我個人並不是十分理解“長時間”、“大面積”這樣的形容詞做為正式政策宣佈的可行性。建議藥政處是不是能夠考慮以更明確的數據,比如說使用了多久叫做“長時間”;使用多大面積叫做“大範圍”,以免造成病患不必要的恐慌。
在皮膚沒有缺損的情況下,使用醫藥級濃度的外用水楊酸製劑,其實是一個相當安全而有效的治療方式。所謂的“長期”、“大面積”等問題,事實上是一個在臨床使用上很難拿捏的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