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當時的態度很糟所以才寫下文章罵人
事後有接到警告所以把文章鎖了
但兩個月後還是接到分局傳單
經過協調
對方不願意和解
星期天要到分局最筆錄
該怎麼準備什麼資料&如何回答?
筆錄後還會有哪些後續
若控訴真的成立了
那我該怎麼辦?
費用大概多少?
律師費好像很貴
那該怎麼辦?
會留前科紀錄嗎?
請法律人幫忙回答謝謝
更新1:
我現在已經將文章撤下 且發公開道歉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