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保安係咪一定要有保安牌?

2009-10-23 6:57 am
喺香港做保安係咪一定要保安牌?????

回答 (5)

2009-10-24 6:10 am
✔ 最佳答案
其實簡單D講,喺香港從事保安工作收取酬勞,就必須領有保安証.
(否則即屬違法)
2009-10-24 5:34 am
QAS保安課程 31265111 代辦保安員証

根據現行法制有關保安員入職資格之條例,所有從事保安工作者,包括過去曾修讀及完成有關課程之人士,於新入職時,必須接受及完成十六小時之基礎保安課程訓練。是項物業管理及保安課程訓練,目的在於提高保安員及管理員工作效率及優質保證。
符合質素保證系統標準認可物業管理及保安人員基礎訓練課程,可豁免三年入職前訓練課程。學員獲頒發合乎質素保證系統證書後,三年內可獲豁免修讀基本訓練課程。同時學員持有本司簽發證書,即可向警務處申請辦理保安員証。

西鐵朗屏站 F 出口 31265111
2009-10-23 8:52 pm
喺香港做保安係咪一定要保安牌? 一定要.
保安牌,又名藍紙,係俗稱,由警務處簽發.正確名稱係 保安人員許可證,往時叫 看守員許可證(白咭),所有白咭已經轉做藍紙.保安牌有 4 種類,劃分為以下類別:
(甲)只限「單幢式私人住宅建築物」而無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衞工作;
(乙) 就任何人、處所或財產提供的、無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衞工作
(但並非包括在甲類之內者);
(丙) 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衞工作;及
(丁) 安裝、保養及/或修理保安裝置及/或(為個別處所或地方)設計附有保安裝置的系統。
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spp.htm


現在申請保安牌 甲 乙 丙 要求你:
(i)在提交申請前的一年內,通過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及公布的技能測試; 或
(ii) 在提交申請前的五年內,曾在香港合法地執行保安工作,而且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 或
(iii) 在提交申請前的兩年內,曾在香港合法地執行保安工作,而且累積至少一年工作經驗; 或
(iv) 在提交申請前的一年內,通過一項保安培訓課程的結業考試,而該課程須符合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及公布、旨在保證質素的計劃中的規定。
http://www.sb.gov.hk/chi/links/sgsia/howto-spp.htm
保安牌一定須經由僱主申請

如果你係首次申請,慣例係滿足(i) 或(iv) 要求.


保安護衛員技能測試 可以去vtc考
http://www.vtc.edu.hk/it/sstb/c_handbook.htm


保安服務業訓練委員會 - 保安培訓課程可參考:http://www.peak.vtc.edu.hk/cpdc/zh/pdf/QAS_Course_List.pdf
參考: 我自己
2009-10-23 10:42 am
當然絕對是....


另外...只想介紹你---推薦SmsCash2U---接收SMS變賺錢(明報 2009月9月16日有介紹) ((目前限香港地區人士加入))

收1個SMS賺1蚊.夠100蚊可換禮券/捐錢!絕對真!明報+YAHOO都有登!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0915/4/e8or.html

好佩服呢位朋友,咁到比佢諗到呢門生意

註冊成為 SmsCash2U 短訊接收者,填寫資料,設定喜歡接收類別及每日接收上限,SmsCash2U 會根據你的喜好,篩選出最合適的短訊來推廣,不會令你煩嫌,而且只會於早上 9 時至晚間 9 時發送短訊。

每當你接收一個優惠短訊,就會賺一元。

當價值滿 $ 100 元,你可以於網上按下換領禮券,然後我們就會寄給你 $ 100 元超市現金券,或你可以於網上選擇慈善機構進行捐獻 。

我們還提供清楚的短訊收入列表,過往的換領記錄,如果你不再願意接收我們的推廣短訊,你可以更新你的個人資料,表明不願意再接收就可以。

為確保你是該流動電話擁有者,我們會有網上驗證程序,一經驗證,才可接受短訊收入。

免費註冊,零風險,資料不會售予第三者或廣告商
http://smscash2u.com/receiver_register.php?rid=16930


以下我個BLOG裡面有蘋果日報及經濟日報關於SmsCash2U---接收SMS變賺錢的機會...那您先快些入來看看...希望您能樂意來加入啦...萬分感謝~
http://guarantor.pixnet.net/blog/post/1544391
2009-10-23 7:10 am
係.

否則請你嘅僱主會犯法. 你無保安牌做保安, 你亦犯法.

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10條:
任何屬於個人身分的人, 均不得為、答允為、自認是為或自認可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
但如他 -
(a) 是根據及依照一項許可證而這樣做;

(b) 並非為報酬而這樣做,
則屬例外.

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11(2)條:
任何人均不得提供任何人員為他人擔任任何類別的保安工作, 但如 -
(a) 該人員是持證人, 而他所持的是該類工作的有效許可證;

(b) 該人員並非為報酬而擔任該項保安工作,
則屬例外.

2009-10-22 23:15:50 補充:
香港法例第460章<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31(2)條:
任何人違反第10、11(2)、12或 13條, 即屬犯罪. 一經定罪, 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5: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2000051KK0160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