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住在黃埔花園的。
由今年2月開始,我發現屋企門外的掃把和拖鞋之人扔出走廊。
直到今年8月,我同我朋友偶然之下發現是鄰居的一位小朋友所做。
那個小朋友扔我門外的東西越來越嚴重,
有次把拖鞋扔入垃圾房,更把掃把扔去對面的住戶門外。
由於那個小孩已經扔東西騷擾了我們超過半年,
真是好困擾!
但是我只是親眼目睹幾次事發的情況,
並無任何實質的證據(例如錄影/相片等)
請問我應該怎樣做?
我怕直接和對方家長說,對方家長會袒護小朋友。
令到扔東西事件更嚴重。
我媽就說不如我們自己主動把門外的掃把和拖鞋丟掉,
讓對方沒法再扔。
可是我覺得錯的不是我們,沒理由讓步。
到底我應該面對面和對方家長講清楚?寫信給對方家長投訴?還是直接寫投訴信給管理中心那邊,請他們派人來同鄰居講清楚?
希望大家可是給意見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