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不小心馬路的傳票

2009-10-22 8:47 am
我想請問, 本人是行人, 在年頭遇到交通意外入院數月, 後來收到不小心馬路的傳票,因為不知後果可能會很嚴重, 所以我在court 上, 不承認有罪,現在排了期要等12月再上court, 吾知情況是會點呢??? 我有什麼可以做呢? 我再沒有證人幫我!
謝謝幫忙,
心急人上
更新1:

可以請當值律師幫我出庭辯護嗎?

回答 (3)

2009-10-23 2:11 am
✔ 最佳答案
不小心過馬路最高罰款 $500.

通常認罪罰$360, 唔認罪要開庭審你, 用咗律政署、証人同法庭人力物力金錢, 輸咗就會罰$450 及罰埋堂費$300, 即係罰$750.

個人意見, 你都係再上庭時改為認罪啦. 當值律師計劃係唔包括交通傳票嘅, 所以佢唔可以幫你出庭辯護.

[就算我假設佢可以幫你出庭辯護, 都要收 $420, 通常呢 d case 係無得打嘅, 即係你輸咗就要嘔 $750 + $420 = $1170. 就算你贏, 都要俾$420, 一樣多過認罪罰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 - 何使用道路的行人, 或於任何道路上駕駛人力車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500.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10-23 9:44 pm
咁專業問題好心你就問律師啦(如果有關大陸的人/物業,仲要揾有大陸律師牌先好問!香港有D律師都好吹水、什麼事都話得....)最經濟糸去揾議員辦事處的免费法律資詢!

獨立理財顧問及資深保險人。黃
2009-10-22 11:10 am
不小心過馬路罪名,最高罰款為500元

通常第一堂不認罪,第二堂會罰重 d,不過,"最高罰款為500元",你如果真的是無帶眼過馬路,認左佢罷啦

時間都是錢來的

2009-10-24 02:36:40 補充:
peterchan7708... 真係好詳細,佩服佩服 ^^
參考: Yahoo! search, Yahoo! news, peterchan7708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2000051KK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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