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理論上有人報警話懷疑某人犯法, 警方有表面証據就可落案起訴, 再交俾律政司決定是否告上法庭. 律政司有權決定告與唔告, 唔係話疑人有病就一定唔告. 所以理論上老人痴呆病人犯盜竊, 係有可能會被檢控嘅.
但實際上, 如果有確實証據証明疑人有老人痴呆病, 犯案時係無意識地作出該行為, 咁個 file 在警方或上到律政司度後好大機會唔會告. 因為極大極大機會告唔入. 夾硬告只會俾老頂話浪廢時間及資源. 理由請看 (2).
2. 如上說, 萬一被控, 極大極大機會告唔入. 理由有二. 好簡單咁講 -
(1) 入罪要有兩大基本原素 – “mens rea” 及 “actus reus” (拉丁文), 中文係 “犯罪意圖” 及 “犯罪行為” (除咗某 d "absolute responsibility" 嘅罪行 - 即係你有無犯罪意圖都好, 做咗就算犯法. 例如 "衰十一").
佢在萬寧取去一支百花油沒有付帳而離開, 初步已經係有犯罪行為 (盜竊). 但佢因老人痴呆病而唔知自已做緊乜, 即係並無意圖去犯罪. 二缺一, 好難告得入.
(2) 佢有老人痴呆病而作出無意識行為, 可效列為屬於 “受減責神志失常影響的人 (Persons suffering from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先旨聲明, 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 通常用於謀殺罪 (Cap. 339 Sect. 3) - 所以普遍嚟講, 法庭唔會要佢對自已嘅行為負責嘅.
3. 你母親當時身份係疑犯, 警方將佢(疑犯)拘禁在拘留室係無可厚非嘅. 你無講係你父親或家人要三個多小時先去到警署, 還是第一時間去到警署, 但要等三個多小時先有人處理. 如果係後者, 而你父親到警署後已第一時間通知警方母親患有老人痴呆病, 咁你就有投訴嘅理由 - 不人道對待及沒有按要求提供醫療輔助 - 你可即管向 CAPO (投訴警察科) 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