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在馬鞍山崇真中學當文員,期間我被安排負責訂碳粉,我先到各班房點算列印機數目和查清相關碳粉型號,發現需要訂購數量和實際所需數量有所出入,此外,我到各班房點算時,有些老師態度不合作,我的工作亦隨即被安排得林林總總和密密麻麻,經常超時工作,之後向上級匯報,不久我就收了一星期的代通知金以及被解僱了。
請問這所中學有否觸犯僱傭條例?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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