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所中學有否觸犯僱傭條例?

2009-10-21 11:24 pm
本人曾在馬鞍山崇真中學當文員,期間我被安排負責訂碳粉,我先到各班房點算列印機數目和查清相關碳粉型號,發現需要訂購數量和實際所需數量有所出入,此外,我到各班房點算時,有些老師態度不合作,我的工作亦隨即被安排得林林總總和密密麻麻,經常超時工作,之後向上級匯報,不久我就收了一星期的代通知金以及被解僱了。
請問這所中學有否觸犯僱傭條例?

回答 (4)

2009-10-22 7:26 am
✔ 最佳答案
學校解僱你的手法已算是十分温和。亦依足了勞工法例。我猜測你受聘的條款應是一年合約制,如果校有心為難你,可以在合約屆滿時不和你續約便可,亦無需向你發代通知金,更可不發離職信。這檥你往其他學校或資助機構應聘便更困難了。我覺得你現在應爭取一份好的離職信最重要,除非你以後唔做學校的工 作。
自從學校非教學員工薪酬脫離政府公務員薪酬編制,改採取一筆過營運撥款後。非教學員工己是人為刀爼,我為魚肉的狀,學校如何欺壓,只可逆來順受,或者辭工。不用去投訴了,没有結果的。除非涉及歧視或貪污,否則去申訴只是浪費時間。
  我想你的問題是出在唔識做人。學校的物料消耗都是一筆糊塗帳。只要每年政核數師來查大數時可過到骨就無問題。你去發現了碳粉用量和購入量有問題。最聰明的做法是告知你的上司,由他去擺平。他不理等於告訴你這事不可查究。他肯去查究,因為他認為可以領功,而又可以頂得住人事壓力﹔有良心的,事成之後他會告訴校長問題是他和你共同發現而由他一手查明真相,功勞最大是他,而你也可沾一點功。
  偏偏你發現問題後没有告知他,使他覺得你要表現出風頭,有機會威脅他做校務處阿頭的可能,他自然不會為你擋開被懷疑老師對你射的暗箭,甚或落井下石,等你死快啲。而所有老師亦覺得你多九事,妨礙他們揾學校的著數。你又點會做得長呢!
2009-10-30 11:45 pm
學校沒觸犯僱傭條例! 有補足錢就沒法告他了.
參考: 自己
2009-10-22 5:35 am
I think so too
2009-10-22 2:00 am
 你是否因為犯錯而被解僱?若是的話,該核依足法例補錢給你,絕對沒有觸犯僱傭條例。倘若你是對該校解僱你的手法有不滿,你是可以尋求以下辦法:
 (一)尋求工會的協助,就算你沒有加入工會,他們都會替你出頭;
 (二)逕自或經工會轉介到勞工處申訴,若沒有結果,可向勞資審裁處尋求法律仲裁。
 老闆請人有一百個理由,但解僱員工只得一個理由,就是雙方其中一方認為對方不適合自己。
參考: 個人所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59: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21000051KK0058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