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買房子,卻讓父母傷心。我該怎麼辦?

2009-10-21 10:20 am
這篇有點長,有點亂,先感謝您認真看完。

事情有點複雜,請聽我娓娓道來。

我和女友相識四年,在同一個單位工作,有考慮在工作地定居。好不容易看到了一間喜歡的房子,也請雙方父母來看過,後來就決定購買,總價為540萬。因為決定要和女友共度一生,單純想表示對她的愛,所以想將房子登記在她名下,只是這件事情沒有先和父母討論,反正我想說貸款可以自己慢慢付。

本來不打算跟父母拿錢,預計貸款500萬。後來回家和父母談到要買房子的事,父母說要贊助我100萬(這筆錢算是老本了),加上我自己可動用的存款50萬,而女友父母也很疼她,所以出200萬,加上女友自己可動用存款為70萬,所以最後只需要貸款200萬元。

簽約當天,由於父母有事情無法出席,請舅舅到場。當天我按照我原先的想法,房子登記在女友名下。回家之後女友很開心地跟她父母陳述此事,她父母還問我有沒有跟我父母討論過。我表示我會跟他們講清楚,應該沒事。

隔天父母打電話詢問我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因為我父親認為我可能會登記在女友名下,本來上次討論時就想問,只是我有向他要戶口名簿影本(我不知道買屋登記需要戶口名簿,我只是照建商開的清單做準備),所以他認為我會登記在自己名下,因此就沒過問。

所以當他們知道我把名字登記在女友名下時,非常生氣。他們說他們的觀念很傳統,我這樣做讓他很沒面子,因為小孩長大買房子了,居然房子沒有登記在自己名下,這樣他們以後來找我的話,也不敢過夜,因為不是自己的房子。還問我是不是要入贅?我和女友太過單純的想法完全無法為我父母所接受,儘管我極力表示只是我單純愛的表現,而且我們對父母還是會盡到照顧的責任,但是仍受到我父母的強烈反彈。我們兩人都很惶恐,我女友也很害怕會和我父母處不好,以後見面很尷尬。所以我向代書要求更改為兩人共同持有。

只是女友的心情不只有單純的擔心,還有一些不愉快。因為以前的一些事,加上這次的事件,讓她覺得好像我父母說什麼,我就照做,她會擔心結婚之後我不會替她說話。再者是因為我父母的講法(我覺得那是氣話,現在非常後悔全部都告訴她)讓她覺得似乎結了婚,也不完全是自己人,不然為什麼買在她名下就不敢來住?

這個事件讓我們本來買房子的喜悅心情完全消失殆盡。我更改完之後,有向女友家長表示因為我和家人沒事先溝通清楚而導致這樣的不愉快,向他們道歉。另外也打電話回我家和父母表達我當夾心餅的心情。我真的很惶恐,也很難過。因為沒有事先溝通清楚,讓女友和我家人都受到傷害。我也擔心這樣的疙瘩會影響日後相處,因為就快要有房子,也準備要結婚了。

我爸媽感受到我的難過,也寫信表示他們不希望看到這樣的事情。看要怎麼處理比較適當,他們都配合。

本來我以為事情要落幕了,但是因為女友心情不好,和她家人聊天時有提到之前我爸媽反彈的事情,結果這個事件又像八點檔連續劇一樣沒完沒了。

她的父母本著愛護自己女兒的心態,也覺得登記在雙方名下似乎不公平。因為她們總共付了270萬現金,等於是房價的一半,卻還要當保證人讓我貸款付另一半的金額。反正我女友本來似乎已經比較穩定的心情,又被她媽媽講得心情很差而難過哭泣。
看到這種情形,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比較適當。當下我看到的是女友非常難過,而她的父母對我爸媽這樣的說法有點不滿,加上我爸媽之前說會配合我做適當的處理,於是我向女友表示把房子改登記回她名下,另外又撥電話告知她父母我對她的心意以及我做的決定。

今天跟母親提到這件事,她情緒又變得很難過,她說我沒有把他們放在心上。她說那100萬是辛辛苦苦存出來的,還說從小到大這樣拉拔我,為什麼我會做出這麼偏頗的決定?我告訴她因為我剛開始沒有溝通清楚,讓原本單純的事情變複雜,所以女方才會去討論公不公平的問題。我媽媽不喜歡我去比較金額,因為她說那100萬等於是全部。我說那就不要動用老爸給的100萬,我自己慢慢把貸款付清。結果我母親又問我這樣做是不是要斷絕關係?

聽著父母傷心的語調,我很難過,也很困惑,不知道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PS1. 房貸再過幾天就下來了,現在應該也沒辦法做登記的更動吧?(改過兩次,代書快瘋了)所以只能就這樣的情況去想辦法處理。

PS2. 我說要把錢退還給父母,並不是要斷絕關係。因為他們拉拔我長大,我要買房子,希望不要動他們的錢。但是他們現在似乎聽不進去。
更新1:

感謝各位的熱心回覆。 我沒有事先和父母充分討論,傷了他們的心。 我提到兩家所出的金額,又傷了他們的自尊。 今天我妹打電話告訴我說媽媽到她房間哭了好久, 聽得出我妹也非常生氣我傷了爸媽的心。 我真的好難過,拉拔我長大的父母, 竟然會因為我要成家而弄成這步田地。 各位的意見我會仔細斟酌, 目前不考慮退掉房子, 只是不知道若要補登記我的名字是否還來得及?

回答 (13)

2009-10-21 11:32 am
✔ 最佳答案
做父母的有做父母的立場及心情,你可以體會的到,很好的孩子.因你是當局者迷,且又在愛情當中, 是可以理解的.
只是站在我是個局外人的立場, 我想到的是:

1. 必竟你和女友還沒結婚, 以後都有很大的變數, 你傷到
你父母是真的. 100萬是他們辛苦存下來的, 結果你拿去買了房子還寫上女友的名字, 你父母能不傷心及生氣嗎?

2. 你說改過兩次了,代書快瘋了,試問是代書快瘋了比較重要還是傷父母的心呢? 改來改去不是問題, 必竟代書也是替你們做事的公司. 不然請代書做什麼呢?

3. 女友有女友的立場, 因為每個當女友的都想自己的男朋友是完全站在她的立場.
有些男人做的到完全不理父母.但聽你的口氣來講,你不是這樣的人.不然你又為何心庝到父母及女友的想法來求網友的意見呢? 最了解你的必竟是你自己,而結婚是雙方體諒, 如果以後老婆不能理會你想法的,我想你以後的婚姻生活也會過的很煩腦.

4. 登記在雙方名下不登記在雙方名下, 如果你們還不是婚姻關係就為這事吵不停了, 不知你們如何面對以後的婚姻生活? 女友的父母為他們女兒想是理所當然,他們擔心我付那個多錢,當然在女方名下. 而你是否也有想到? 你的父母也是為你想, 想到如果那一天你和女友分手了(當然最好不要) , 你的權益又在那裏?到時到法庭可是看的是文件,不是人情.

5. 退還錢給父母, 是一個心意. 只是傷了父母的心了, 要立刻回復心情當然要花一點時間. 如同一個人生病了,吃了藥,也要幾天時間吧? 建議你, 最近的日子,多多關心父母, 給他們愛. 我想他們會聽的進去的.

這件事情也許讓你更有準備日後和女友結婚的話,做事情之前真的要多想想再決定. 因為結婚後可就是三個家庭的想法了. 1.你父母 2. 你女友父母 3. 及你和女友 三家庭的結合了.

祝福你.

2009-10-22 12:42:33 補充:
就我所知是可以補登記你的名字.
和代書商量一下才是最快解決的方法, 因為很多手續只有你們當事人才是最清楚的.

其實你講對了, 拉拔長大的是你父母.
我想你父母傷心的是, 把你拉拔長大到你要成家了,
但卻在你人生最重要的決定,沒有和他們一起商量.
父母辛辛苦苦存了100萬給你,二話不說就幫助你買房子,
或許他們真正在意的不是"錢",而是你對他們兩老的尊重及自尊心.
2009-10-22 8:04 pm
其實這件事情覺得你處理的方式一方面有問題

一方面你女友的爸媽和女友也有問題

反倒覺得你父母還好

首先你想想

父母也很有心想幫你付些房子的錢,但他們的能力有限,所以才出一百萬

你和他們說要還給他們,他們心裡當然不好受,當然會覺得你因為女方,就這樣

子,會覺得好像沒把他們放在心上

你女友或許更應該好好替你想一下吧!感覺所有一切的事情會發生成這樣子都是他造成的,其實我真的覺得你女友和你要好好聊一下

當初你們買房子時就不該拿雙方父母的錢,這樣子就會搞得登記問題

現在貸款都要下來了

我想也不要再改來改去了

如果我是你

我會選擇和雙方的父母說

你會慢慢把給的錢都還給他們

這樣子就不會誰出比較多誰出比較少
2009-10-22 2:27 am
左右為難....表現更大的誠意..讓雙方父母都能感受到你的心意吧...
不論在誰的名下...都要讓雙方都感受到你很用心..很用心的在經營..
2009-10-21 8:59 pm
不管結婚不結婚,都會有這樣的問題。誰的父母心中,會希望自己的孩子吃虧呢??
假如我是你~
1.把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並對女方立字借據。【做給雙方家長看,以示負責】
2.借據上請自己的父母做連帶保證人。【堵父母的嘴】
3.貸款加上借款付清後,再把房子改為登記成雙方共有。【給女方也有個保障】
4.以後跟你老婆的事情,盡量別給雙方家長知道的太清楚,畢竟既然想成為一家庭,就必須有一個家的樣子,可以提但是別100%,只提20%就夠了。


以上~~
狗頭小淺見;僅供參考,歡迎盜版去用,若不適用【概不負責】
祝你們幸福!!!
2009-10-21 6:49 pm
其實還好吧
應該是他们比較傳統吧
家裡的不動產通通都是我的名字
我老公認為這樣對女生比較有保障
2009-10-21 1:39 pm
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都不是問題
因為雙方都有出錢
如果登記在你的名下
那今天這場面可能也會出現在你女友家
最好的狀況事都跟銀行貸
兩方的錢都不要拿
女方那邊可以把錢留給女友當嫁妝
等結婚後若有錢再拿來還房貸
成為夫妻才是現在比較重要的事吧
2009-10-21 1:09 pm
版主您好:
真的要做到兩邊不得罪的話.........請退回雙方父母贊助的錢 一切由您去負擔!這樣要登記誰的名下,皆由您自己決定!
說實在的,為人父母當然怕子女吃虧,差別在於兒子女兒之分,您試著問父母如有姐妹跟女友一樣的情形,您難道就願意讓女兒沒保障的將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嗎?相對女友那邊也該做此詢問。
個人感覺雙方父母都沒錯 也都錯;沒錯的原因是因為對子女的關心以及希望子女能保障自己。都錯的原因則是 不該資助子女購屋的!
如果真要接受雙方父母資助,那就各拿出一樣金額 至少也不會有誰多誰少的問題出現。
最後的方式就是兩人自己各拿出自己的錢 共同購買 也是不必擔心父母還能有何意見,如果要說真的 就是您違背最初的想法,不該接受父母的資助,既然想表示愛女友 更該靠自己才對!
請雙親為對方父母著想吧!立場對調才能更清楚解決方式。

2009-10-21 05:17:03 補充:
還有父母之所以耿耿於懷 就是因為如果收回100萬 女方那邊又會如何看待您雙親?您有替雙親想過嗎?今天給您父母到最後的感覺好像在賣兒子..........在金錢方面未能與女方匹敵之下 男方的家長當然會感到矮人一截,照我看 請女方的雙親 拿回多餘的金額 這樣共同聯名的話 就沒有誰多誰少?只要誰先有意見 就顯示出愛計較的那方 '相信雙方父母就會因此打住 不再干涉才對!

2009-10-22 01:40:08 補充:
這點其實您自己去地政處辦理共同聯名登記 就可以了啊!不過 要額外再付一次稅金 跟申請規費喔! 上地政處的網站查詢即可 不用透過代書(我是指已完成購屋手續 貸款也已經撥下來,使用權狀也辦出來的情況下)

2009-10-22 02:03:11 補充:
我是認為您的父親一開始以為您會登記自己的名下,也許還蠻開心您這個兒子這麼有本事 娶到一位好伴侶 能資助購屋還能登記在您的名下... 當您父親確定持有人不是您的時候,會這麼大的反應 其實真的不用感到奇怪..畢竟還不算正式親家關係,難免會有排外的想法,況且扯到金錢 又是更為明顯。您當初如果說出想法,我相信您父母絕對不會資助!就算有 也不會是給您拿去當頭款用 頂多是增添家具!
現在您夫妻倆愛到深處 無視於現實層面,.因為還沒有小孩 您不能感受努力一生為了讓孩子過的更好,直到成家立業後 再去受到這種衝擊..其實是會有為誰辛苦為誰忙的感覺,況且就算要平起平坐都有點困難 又如何成親家?
2009-10-21 11:56 am
你好~

看完你問題後首先要稱讚你,覺得你是個孝順又負責的人
其實雙方家庭都是基於愛護保護自己兒女的正常反映沒有對跟錯
大人們看過的事面多也總是想的比較多
但你沒事先跟父母討論過戶的問題就是你的疏忽嘍

你的父母傷心大部份是因為覺得不受到尊重還沒結婚就整個以女方為重
當然會有怨言~後又聽說不想拿他們的100萬,理所當然就直接覺得你在賭氣
而更傷心了,因為在他們心理那100萬已經不是重點了
重點是你有沒有挺他們

女方那邊父母心態大致一樣,只是女孩子總是比較小心眼,心情尚未安撫
又掀起一波事非

建議你好好跟你未婚妻溝通,兩人一起去向雙方家長賠不是
就說第一次買房子樂過頭都在注意房子,承認自己疏忽了家人的關心跟意見

個人認為如果可以的話房子過戶跟貸款都用一個人的名義就好
因為人生~生活變化無窮一旦有問題至少還保有另一半的信用
(當然前提是要結婚而且是幸福的婚姻)

相信大家好好理性的溝通,不會影響到你未來婚姻路啦 你想太多了

祝福你有個幸福的家
2009-10-21 11:38 am
我想男女雙方如要買房子應該是要結婚後吧 說實在的 女方出的錢已經是房價的一半了 照理說登記在女方的名下也沒什麼不對 更何況他們還是做保證人耶 我可以了解你父母的心態 我想他們應是覺得如果是要登記在女方名下 那乾脆你就別出錢 如果你出錢 不管出多少房子就該是你的名字 人就是這樣 說到錢就都很現實 更何況你們都還沒結婚 如有關於到錢的事 實在很難解決 只能說你們的決定太過於倉促 女方當然是沒差 他們出錢 房子又是自己女兒的名字 你又要分擔其餘的貸款 等於他們是賺到 你爸媽也是有這個顧慮吧 你父母可能不希望你去做這麼不公平的事 現在錢難賺. .......
不過頭已經洗了 總不能不沖乾淨 最好的辦法就是房子別買了 看要賠多少錢 就賠錢了事 換個耳根子清靜 總比難做人好 再不然就房子都由單方購買 就沒話說 要不然就回家找兩老溝通看看.跟他們說 :<像我去外面租房子也是要錢啊 不如把這貸款想成是租房子的錢 . 如果房子買了我一定會把你們要住的房間空出來 佈置的很舒適等你們來住 . 爸媽 這一定不是像你們說的入赘 這是一個當男人的表現 雖然我們還沒結婚 但我這樣做是對我女友的一種保證 一種穩定的表現 他們也很有誠意出了一半的錢 也當我的保證人 可見他們有把我當自己的女婿看待 也讓我和他女兒住一起 說實在的 我一點也沒吃虧 爸媽 有兩個像你們一樣那麼疼我的人 你們應該高興才對 如果我錢付不出來 我女友也會幫忙付 如果分手貸款還沒付清 保證人是女方 我索性不付 他們也拿我沒辦法 你就當我是去跟人租房子 如果我娶了女友 那他的不就也是我的 <不過說這話時 女友千萬別在場 這只是安撫兩老的話>
我說的你可試試看 可別為了房子一事鬧到雙方家長不愉快導致感情走不下去 很不值得

2009-10-21 03:52:12 補充:
不過我也是兩個兒子的媽 我當然也希望我兒子不管錢出多少 房子就應該是在兒子的名下
我也不希望自己的寶貝吃虧 要我就會選擇賠錢了事 當媽媽的賠也沒關係 就是別好到他們那一家人 雖然這想法很自私 但這是一個我做媽媽的心情 誰都希望自己的兒子在外面都佔上風 我想不會有人希望自己的寶貝吃虧的 你爸媽很愛你 他不希望你被女方家人吃的死死的 . ........





個人淺見

2009-10-21 04:05:20 補充:
登記雙方的名下雖然也是不錯的想法 不過女方那應該會有所顧慮 他們也會認為不公平 因為保證人是女方 要不就讓你父母當保證人也是個不錯的方法 是可溝通的 代書那根本就不用怕 他是賺你們錢的服務人員而已 買房子是大事 當然有讓買方考慮的空間 態度要強硬點 知道嗎

2009-10-21 04:17:43 補充:
我想房子要退也是困難重重 ...........

2009-10-23 14:26:15 補充:
一定是能再改回你的名字 主要是要花點錢
2009-10-21 10:59 am
還真是左右為難,現在似乎房子登記改誰都成了問題!
我給個建議給你做參考~
由於應該雙方錢都出了,那就跟女友說,就把那270萬當作是你跟她的爸媽借的~房子登記將來改為共有!
這樣雖然你的壓力會大一點,但也取的平衡點,也給女友了你的愛的證明
而當這270萬這筆錢是借的,將來慢慢償還,而錢就還給你的女友或女友爸媽

房子登記為共有,你的父母應該就比較能接受!
但要還給女友家的錢就不要再向父母提起,以免又引起事端
因為說到錢,總是讓場面變得較為難看
2009-10-21 10:38 am
想清楚吧.....愛情是盲目的..你表現愛沒錯.但你有想過一定會結婚嗎.很多事多變化無常.結婚就不會離婚嗎..到時候辛苦的把代款付清.老婆如果離你而去.你不就兩頭空.如果你是我的小孩我會如此擔心.登記雙方比較有保障.況且以後代款是你在付的.誰也不吃虧...

收錄日期: 2021-05-03 18: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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