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否會被告傷害罪

2009-10-21 4:53 am
今天 對方 說了一句單挑阿 於是我方打了對方的背 對方跌倒 導致手骨折 事後 對方還說了一句 你玩蛋了 請問這樣是否會構成傷害罪 請問 會罰多少 會關多久?
更新1:

但是 對方不是 引誘犯罪媽 這樣也要被關?

更新2:

且對方 還犯了恐嚇罪

回答 (4)

2009-10-22 7:38 pm
✔ 最佳答案

今天 對方 說了一句單挑阿 於是我方打了對方的背 對方跌倒 導致手骨折 事後 對方還說了一句 你玩蛋了 請問這樣是否會構成傷害罪 請問 會罰多少 會關多久?

本案並非過失行為!

絕對是屬 "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而非 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



2009-10-20 21:20:54 補充
但是 對方不是 引誘犯罪媽 這樣也要被關?

沒這回事!

法律也無此名詞,不論如何,出手打人就觸犯 ,有受傷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77條傷害罪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2009-10-20 21:22:38 補充
且對方 還犯了恐嚇罪

若能舉證"

對方確實有說[你完蛋了], 和其他使你[心 生恐懼] 之言詞,是可以考慮提出恐嚇告訴。

反之"

若你壓根無法舉證 ,縱使提告也不可能 成立。
參考: 刑法ˋ實務經驗
2009-10-21 6:56 am
基本上你要傷害他的行為
是沒辦法主張過失的吧
因為你一開始主觀就是要打他
怎麼能說本身並無傷害之意

不過你可以主張
是因為對方的邀約.......用超法規來阻卻責任

不過當然...只看你當方面的說詞是如此

傷害罪不會被關的

另外並不成立恐嚇
因為他的話在客觀上並不令人心生畏懼
2009-10-21 6:32 am
在法律(刑法)上並沒有所謂「引誘犯罪」之名詞,也沒有以此用來減輕罪責之依據;完全是視行為人之「行為」是否有故意或過失、有否構成法定明文罪刑構成要件.....因為人非動物之意義在於人是有理性智識可以去控制自我行為或不行為之生命個體....

我想法官也不會因他在被不法傷害後的情感反應說辭「你死定了」而真認定了行為人之主觀上有要致相對人生命安危之意思,當然這是法官之職權,不是你或我能說它是恐嚇罪就算的。
2009-10-21 5:08 am
屬過失.並無蓄意!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009-10-20 21:11:37 補充:
所謂重傷,係指傷害重大,且不能治療或難於治療而言,故如傷害雖屬重大,但未達不能治療或難於治療之程度,即非屬重傷害。

依實務上之見解,所謂毀敗機能及於身體健康有重大不治之傷害,乃指傷害之結果確係機能毀敗或身體健康確有終身不治之傷害者而言!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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