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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接到舉報後,已經啟動調查機制,「立案」調查曾蔭權「慳電膽益親家」事件。此案可以展開調查的「表面證供」明顯確立,即作為最高公職人員的曾蔭權行政長官以最高行政權力在制訂推出某項政策時,在經濟、金錢等方面給他的親屬帶來利益,而這種利益關係曾蔭權並沒有事先申報。
事情曝光後,曾蔭權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立刻作出解釋,曾蔭權聲稱「符合程序」,沒有「利益輸送」,邱騰華「攬禍」上身,說是政策由他提出。然而,根據上述「表面證供」的成立和他們的辯解,仍有四個問題廉署不能不查,一是需詳細交代制訂慳電膽現金券政策過程及公開相關文件,以證明政策確由邱騰華提出;二是即使政策由邱騰華提出,曾蔭權在過程中有否申報利益及採取措施避嫌?三是在行政會議討論政策時,為何沒有即時作出聲明?四是在敲定推行政策時,有否意識到姻親可能是此項政策下的既得利益者?
其實,上述問題不僅可供廉署調查,立法會也須進一步質詢曾蔭權和邱騰華;香港媒體也應展開追尋探查。曾蔭權和邱騰華更有必要對上述問題向社會公眾作出交代。在事情沒有調查清楚和社會完全釋疑之前,曾蔭權的施政報告是不能在立法會通過的。
這單醜聞剛剛開始,有可能成為曾蔭權上台以來最大危機,端看他處理此事的手法以及調查下去會否發現另有「隱情」。出了今天這樣的事情,曾蔭權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不管調查結果能否令他完全「脫身」,作為一個特首,在公眾的觀感中,他的政治清白、職業操守、能力水平都已極為負面,他未來的執政也將一片灰暗,是非不絕。
醜聞的發生,看似偶然,實乃必然。這和他的人品、心態、德性、能力、思想有直接關係。他不弄出事來,就不是曾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