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同居就沒資格申請綜援

2009-10-19 11:48 pm
我和前夫與08年離婚,到09年中和男朋友同居至今,而7月份又是失業,現在經濟困難,去拿綜援,社署的人話,我男朋友有責任要照顧我和我兒子,要拿就3個人一起拿,有道理嗎?

回答 (3)

2009-10-29 12:03 am
你男友提供你住所,更有可能無償提供你金錢飲食,在現在政策下如果批綜援給你,你就會變成雙重得益

我個人理解是:至少不能夠是同居(依賴另一非綜援受助者)
2009-10-26 12:04 am
綜援~其實你只要個人入息及資產合資格已可申請,但由於你同男朋友同居甘你係租金津貼上有問題,點分配係你自己個人決定,一係你自己同個仔搬出來住,一係三個人一起申請~~
2009-10-20 5:00 am
又一蝗蟲

曾蔭權:收入低於綜緩才是貧窮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4: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19000051KK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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