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女子飲醉同意同人性愛, 醉醒可以告人強姦嗎 ?

2009-10-19 4:02 pm

一名女醫科學生報稱前晚參加派對酒醉後,
由一名自稱醫生的男子接載返家,
但其間被帶到北角某處施暴,
女學生昨早逃離淫魔後
到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報案。
警方將案件暫列強姦案處理,
暫時無人被捕。
現場消息指出,
22歲女事主是醫科學生,
住威爾斯親王醫院宿舍,
被侵犯後未有洗澡,
穿上同一套服裝前往報案,
相信留下罪證。
女生不洗澡留證據
據知,
女事主與該名醫生相識,
事後向警方提供該名醫生資料。
威爾斯親王醫院發言人稱,
事件是在威院急症室報案,
但強調不涉及醫院任何醫護人員。
威爾斯醫院警崗報案
警方發言人證實,
昨早11時15分,
一名20餘歲女子
前往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警崗報案,
報稱昨日凌晨被人在北角區強姦,
案件暫列強姦案處理,
暫時無人被捕。
據悉,
警方正根據女事主提供的資料聯絡涉案男子,
以了解案件真相,
但至昨深夜仍未有突破發展。
消息指出,
女事主前晚參加一個醫護人員派對,
其間曾經飲酒,
眾人耍樂至凌晨時分離開時,
一名男醫生向其走近,
示意可驅車送她回家,
女事主不虞有詐接受,
詎料被載到北角某處遭強暴,
至昨早女事主到威院急症室警崗報案,
事後獲安排身體檢驗,
案件仍在調查中。
更新1:

據本港法例第二百章 《刑事罪行條例》第一一八條「強姦」罪, 任何男子與女子性交時, 該女子並不同意, 或罔顧該女子是否對此同意, 即屬強姦, 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回答 (7)

2009-10-21 2:26 am
✔ 最佳答案
外國曾經有類似的案例, 女子在飲醉後與人性交, 之後告人強姦. 結果敗訴. 法官的理由是, 女子飲醉酒自己也要負上責任. 飲醉酒情況下的同意是有效的. 不可以在醉醒後推番自己的決定.

這樣情況,其實男比女更危險. 女的如果是有心靠害, 男必定水洗都唔清. 女人天生有這個本錢來害男人的. 在中國人的社會更容易辦到. 有心的話, 來一個聲淚俱下, 就算沒有證據令男方入罪, 也足夠使他身敗名裂, 是必勝的辦法.

當然如果男是有心作惡, 就理當受罪.

現在報紙的報導, 真的不能盡信. 睇下好.
參考: 自己
2009-10-20 8:44 pm
呢個case係個女事主係意識不好時作同意,可以當作強姦
2009-10-20 12:07 am
這個問題問得好!

女事主在醉酒的情況下與另一男性發生性行為,先不說女事主是否同意,在整件事上,最錯的是那個醫生,因為作為醫生,不可能不知人在酒精影響的情況下,會做出一些非自願或理性的行為,或許該女事主當天夜裏確曾同意與男醫生發生性行為,但那位男醫生亦應有所顧忌,因為當女事主酒醒後,她的臉子會戰勝她的理智,到時候反口不認,男的便會惹禍上身。

在這件事件上,希望各位男士引以為戒。

色字頭上一巴刀,尤其是一位醉娃。
2009-10-19 5:45 pm

佢有同意同人性愛嗎 ? 案件仍在調查中, 你點解會咁問? 唔通你係主角?

Just kidding
2009-10-19 4:34 pm
是否如閣下標題所說是自願和喝醉了? 現有待查証. 不應單看表面理據就用報紙報導就裁定是什麼什麼.

很多報導是自我宣傳或想攞彩的. 最近有六歲孩童坐伙兵氣球升空, 現証明是自我宣傳父母想新聞攞彩, 近日香港曾X權燈泡事件, 那不過某某團体博出位而已. 我們為何被他人誤導?


如題尋屬實的話, 那到銀行取款後, 跟住報警說喝醉, 提款無效更好.
2009-10-19 4:26 pm
由於事主是在酒醉之下與人發生性行為,可能與其本人在清醒情況下意願相違背,所以可以起訴。法庭一般會保護受害者,相信涉案者被判有罪機會甚高。
2009-10-19 6:48 pm
只要條女當時係神智唔清醒, 就有足夠證據落 charge

收錄日期: 2021-04-22 23:00: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19000051KK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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