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約期間可否加租?

2009-10-19 9:12 am
我是一名沒有經驗的業主。去年在高位買入單位,却在租金低位出租了,現市場相同質素單位租金已回升超過25%,租約期2年一年生一年死的,並訂明雙方可在生約期內提早一個月書面通知終止租約,現請教以下問題:

1.我擬加租15%,是否可在死約第11個月底向租客提出? 有什麼需要注意?
2.租客是公務員,申領房津的,如在生約期更改租約,他做的手續是否會很麻煩?
3.如加租成功,是否需重簽租約及各自打厘印?
4.各位有更好的建議嗎?

請各位高人多多指教。

回答 (2)

2009-10-19 9:29 pm
✔ 最佳答案
1. 一般可在出租第11個月後提出解約, 即是收回層樓,除非特別聲明死約期限制, 因為租約是第一年死第二年生約;
2. 不會麻煩, 一般程序申請而已, 他是公務員很了解程序的;
3. 加租成功, 即是舊約解除, 從新訂新租約, 從新開始第一年死第二年生約;
4. 現市价租確上升了 20%-25%, 如你已出租了11個月, 你可先用電話通知租客想收回層樓, 問他有沒有問題, 如他欲再繼續租便會問你是否收回自用或想再租出; 那你可担白告知欲收回再租出因市价租金跟現租金差了一大載, 看看他是否有意再租用! 如他同意退租, 你便發出正式解除租約通知書給他!
參考: me
2009-10-28 9:22 am
[email protected] 答得很正確、詳盡。


收錄日期: 2021-04-24 22:55: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19000051KK0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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