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的法例總共有1181章,每章又細分若干條,每條又細分若干節,再加上當中帶有無數的附件,相信沒有一個律師可以完全掌握所有法例內容的精髓,就算是法官,於審理案件前亦需要做大量的功課,所以一般執業律師都是會分科專項的,而你所指的『於高空工作發生工傷意外』,應該是法例第509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條《 僱主須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而訴訟索償則還會涉及侵權法、僱員補償條例和人身傷害條例 。
其實當初法律援助署批准援助資格時,會郵寄一張便條給你自己去揀選律師代表,在你放棄這權利時才會由法援署按照輪候次序予以指派。
如果對代表律師不滿,委托人當然有權作出更換,不過因為你的個案是由法援署所代理,若想要更換代表律師必須向法援署提交充足的理據,並且要得到法援署的書面批准才可以 ,但在你的問題內並沒有詳述這個律師如何『唔識安全法例』,叫我如何幫你呢?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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