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政府推行慳電膽現金券措施,有什麼不足之處和可改善的地方?

2009-10-16 7:18 pm
2009-2010 年度《施政報告》宣布派發慳電膽現金券,鼓勵市民轉用慳電膽,希望藉此措施能減少用電量。但外界對此措施有不少批評聲音。
對政府推行此措施,您的看法是如何? 有什麼不足之處和可改善的地方?最佳解答除問題本身的解答贈點外,可額外獲得500知識點數,而每位用自己的文字正確地回答所有問題的網友,在下星期最佳答案選出後,亦可額外獲得50點知識點數(請注意,不要抄襲其他網友的回答,否則將不能獲取該額外知識點數)。而額外50點知識點數將在最佳答案選出後五天內送出。

回答 (185)

2009-10-17 12:26 am
✔ 最佳答案
2009-2010 年度《施政報告》宣布派發慳電膽現金券,鼓勵市民轉用慳電膽,希望藉此措施能減少用電量。但外界對此措施有不少批評聲音。

我覺個派發慳電膽現金券純粹是一個嘩眾取寵的方案,卻完全沒有真真正正的由市民的角度出發

首先
慳電膽只是慳電,並不等於環保

其次
有甚麼人能從這張現金券受惠呢?
最大的受惠者必定是那售賣慳電膽的公司
(即特首親家代理的那間)
第二大受惠者便是電燈公司
(要是人們統統轉用慳電膽,他們便可有藉口加電費)
最後才是一小部份家中早已轉用慳電膽的市民

有甚麼人「不能」從這張現金券受惠呢?
一)租住私人物業的大部份市民
(基本上,只要你是租「別人」的地方,業主會容許你幹這種涉及到電力裝置設備的事嗎?)
二)社會中最基層的低入息人士
(他們很多的入息只能僅夠餬口,甚至是綜緩戶,你要他們自己改裝電力裝置?很強人所難!)
三)社會中最高層的那些名流富豪
(我很難想像他們會為了那$100現金券而去改變自己家中的電力裝置)
四)公司/店舖/寫字樓/工廠...
(理由同上述第三點一樣)

要是政府真的想為市民盡一點心,為何一定要是慳電膽的現金券呢?不可以是其他的家電嗎?
要是政府派發的是「家庭電器用品$100現金券」/「傢俬產品$100現金券」/「全港固網電話$100現金券」...
甚至,好像電費一樣,每戶免$100水費,我想能受惠的家庭會多很多

2009-10-16 17:37:28 補充:
我上文所說的改裝電力裝置,意思是將原來的光管裝置改變

2009-10-16 17:50:29 補充:
上文所說慳電膽只是慳電,並不等於環保
有根有據
詳情可於以下文章內看到
http://www.inmediahk.net/node/222181

2009-10-18 09:46:55 補充:
剛剛先知,原來早在七月及九月,均有去信行政長官辦公室及多個部門,提醒小心某品牌的市場佔有率,慎防造成利益衝突
2009-10-26 6:11 am
Firstly, it is good to be environmentally friendly as our earth is suffering from the global warming brought by the excessive greenhouse effect. This type of light bulb can reduc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is thus an active solution.

However, it is somehow quite insane to put it in the way that thegovernment preseted to us. It somehow consist of the controversy of politics and commerce. In fact, I suggest the overnment can raise this up as an opinions in the Legco Council first before annoucing the possibility so abrutly.
參考: me
2009-10-24 2:13 am
贊成
但更應教育市民在其他方面都要環保,例如熄燈
2009-10-23 11:15 pm




浪費紙張,又浪費人力,不如直接在電費單內扣錢,攪咁多嘢都係講緊100元,電力公司仲話要加價,特首叫我哋慳電,不如叫佢慳D...當市民白痴,簡直O咀兼零分!


無視兩電管制協議
政府將兩電收回現金券成本而加電費說得順理成章,但社民連翻查政府與兩電管制計劃協議中訂明的十一項電力公司檢討電費調整幅度因素,發現當中無一項直接適應於今次「送禮」加電費措施,其中最「近磅」的一項要算是「總經營及總資本開支」。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指,雖然經營費用總數的計算,包括提倡善用和節約能源的經常開支,而慳電膽現金券亦屬提倡善用和節約能源行為,但政府要求兩電派發現金券只屬一次性措施,故政府無理據將現金券成本視為兩電經營成本,看不到政府提出的「送禮」措施成本為何最終由市民支付:「曾蔭權想送幾多個慳電膽都得,但唔等同要畀兩電加電費,呢個水(放水)閘一開就永無止境。」
社民連已就政府推行慳電膽現金券計劃是否符合法理依據諮詢法律意見,並要求曾蔭權及邱騰華在下月二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上釐清疑問,否則同日將提出司法覆核。另一議員李永達則促請掀起利益衝突醜聞的曾蔭權不要再迴避指控:「成個政策可能因曾蔭權誠信受懷疑而推行唔到,他應該要公開解釋。」
市民變相徵環保稅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解釋,政府透過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推行現金券計劃,由於不涉公帑又不屬法例,立法會根本無權否決,但市民卻在無法拒絕現金券計劃下被強加電費,變相被徵收環保稅,而徵稅理論上須經立法才能執行,所以政策有機會引起法律爭拗。
到底政府有何法理依據讓兩電派發現金券後再加電費收回成本,環境局昨竟迴避作答,未能明確提出依據從何而來,只稱計劃尚有許多細節會在未來日子詳細研究,政府會繼續聆聽意見。港燈發言人表示,計劃仍有細節需要商討,港燈將會配合政府推行,中電發言人則指此問題可向環境局查詢。

慳電膽現金券詳情















現金券金額:每戶$100

兩電發放現金券方式:隨12月的電費單寄出

換購慳電膽期限:2010年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 市民須到已向當局登記的商戶買慳電膽,才能使用現金券。

2. 現金券須一次過使用,購買燈膽數目不限,如需款多於$100要自行補貼,購買不足一百元不會退款。

3. 市民可將現金券轉贈他人,使用時須填上身份證號碼,方便當局有需要時翻查。

4. 電力公司或明年一月起加電費一年彌補成本,中電每度電加0.5仙、港燈每度電加0.6仙,一般四人家庭用戶估計一年要多付$24電費。
參考: on.cc
2009-10-23 4:19 am
很環保,所以我支持 用慳電膽
2009-10-23 3:16 am
不知所謂.....
真的要慳電,環保的話,就應該大力推動太陽能發電,風力及水力發電,
慳電膽也不及LED膽更慳,點解又唔推行??
總之一句講晒,政府無能,官商勾結,害死平民.
2009-10-21 9:48 pm
政府支持環保係好,一切由省電開始,但除派慳電膽優惠卷外,亦可鼓勵市民減少開冷氣,停車一定要熄匙,減少公共交通工具排出廢氣等措施.
2009-10-20 3:35 am
雖然是別人提出,但加不加入去是曾生決定,但佢加入去時沒有利益申報,是一大問題。如何保密都好利益一定要申報。
慳電膽含水銀,一般家庭用完會直接放垃圾桶,再運去堆田區,一年亂掉的慳電膽不計其數。我覺得推行前,要先設立好慳電膽回收桶。
2009-10-18 5:17 pm
呀知識管理員,知識網投票有問題,仲唔處理?
一、投票不會有結果,停留在一分鐘,既使過了 24 小時。

  二、有新意見、補問、補答,不會有「提示」。故,回答者不能跟進問題。

  三、問題有了結果。不論是否「最佳答案」。答題不會計算。如答了 500/600。有了新的一題「最佳答案」,也是500/600。正常是 501/601 的。

請看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9101600581

2009-10-18 09:18:07 補充:
支持棄聖絕智!!!!!
2009-10-18 10:01 am
其實用於實際照明的電力,佔香港的總用電量有多少巴仙,對轉用慳電膽能否減少總用電量有莫大的影響

當然,減少用電量確實對環境有莫大的好處,但是確不應以加電費來補貼電力公司,這對普遍市民並不公平

其實政府每推出一些措施時前,也應先考慮市民的接受程度,否則只會增加民怨
參考: 我
2009-10-18 7:58 am
用慳電膽是好事呀!!!!!!!可以慳好多電,but有d 燈係用唔到,又可能其他牌子先得,咁政府無理由會個個牌子都送100蚊呀~~~~~~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3: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16000051KK0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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