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親戚拿雙程證來港, 系往返兩次, 每次逗留一個星期果隻.
請問一個星期是如何計算的? 例如1號中午來港, 是不是8號中午前回大陸就ok?
然後可以即是來多次?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5-03 03: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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