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問題,怎樣計算收入?

2009-10-15 12:29 am
─本人離左婚,而家失業。
─有一個仔,而家讀書,有一個女返工,每月有8,000元。
(加埋強積金有8,400元)
─前夫有時比家用現金3,000元,有時無比。
─我、女和仔三個人租屋住,每月5,000元。
─我的積蓄有20萬元。
─我知道要申請公屋,三人家庭收入不能超過12,900元,
(加埋強積金13,579元),總資產限額322,000元。
─問:(1)怎樣計算收入?因為支出比收入大。
(2)要填寫前夫家用嗎?
(3)我合資格嗎?

回答 (2)

2009-10-15 1:09 am
✔ 最佳答案
房屋署才不會計算妳的支出總數是多少,只會計算妳的收入,而收入最明顯的就是有糧單或自動過數,若妳的前夫是以銀行自動過數,那3,000元便要計算在內,妳不能因為他不是經常給妳而不填寫在內。
至於妳女兒的收入,是要計算MPF,所以是8,400+3,000=11,400,按照目前妳的情況是合資格的,不用擔心。
2009-10-15 1:04 am
1/. 你是三人家庭, 其中一人讀書, 一人待業, 一人在工作, 這樣你家庭每月入息是 HK$8000, 另加前夫每月 HK$3,000. 所以你每月總入息是 HK$11,000
2/. 前夫的家用需申報
3/. 你是合資格申請公屋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3: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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