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1:
只是影左一張穿短裙的相,會否告得入呢?
更新2:
我唔想有案底,可否用自簽守行為代替呢?
更新3:
我想知如果我想用自簽守行為代替的話,係咪可以同對方律師求請? 罰錢我冇乜所謂,但唔想有案底!有冇辦法呢?
更新4:
此類案件如冇其他證人,有冇機會打得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