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外遊

2009-10-13 9:16 am
本人剛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是給我的,但想和他們外遊是否要去<家事法庭>申請先可出境???如問可對方冇問題是否唔洗去<家事法庭>申請先可出境???唔知會 <家事法庭> 係咪唔可以離境???如申請出境要多少天通知??? 請幫幫忙^^"

回答 (4)

2009-10-13 6:51 p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要知道法庭判子女的撫養權是給你時有無附帶條件,例如對方探望時間,離境限制(不過好小有離境限制),如有當然要申請,無的話就不用申請,不過你要小心會唔會與對方探望時間有衝突,避免對方以此作借口麻煩你,同時在禮貌上你知會對方你會與子女外遊及幾時回港會少些麻煩。
2009-10-22 7:38 pm
除咗你有意帶子女離開, 同時故意不讓你配偶知道子女下落. 否則的話, 你根本唔會有任何事要做. 因為法庭只有在你配偶提出有關訴訟才會受理.

簡單一d做就send個message俾你配偶知道便可.

2009-10-22 11:44:48 補充:
老實講, 法庭並唔會因為夫婦兩人的溝通或配合出問題就受理. 呢d事只要做d表面溝通就得.
邊有人搞呢d申請又或者訴訟? 除咗夫婦兩人都有太多錢來玩法庭同對方.
(若果你係"夫婦兩人都有太多錢來玩法庭同對方"就依足法律程序去做啦)
2009-10-21 4:09 pm
一般是不用的,你打去出入境的電話,他們都會問你需不需要,本人曾經有同樣的問題。打去問就可以少了其他的麻煩(前夫那里),不用擔心,很小的事。祝開心。同命人
2009-10-17 3:10 am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3: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13000051KK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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