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來我一定要去選里長或議員.
隔壁的鄰居如果常不在家......
為了他們的居家安全,我一定要去測試他們的門戶.
如:門牢不牢,鎖堅不堅固.
錢財有沒有保管好.....
不小心被撞見了,我可是為了他們的安全著想唷.
參考: 立志當議員
民進黨議員為公眾權益監督政府施政缺失,方向正確,做法瑕不掩瑜,人民權益就是需要透過他們來強力監督,這就是民主政治,貓纜已經弊端叢生,卻不見檢調查弊,這種辦綠不辦藍才是咱應該去省思的重點!!
魚仔擺明是在硬ㄠ,什麼都推給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句話就好啦?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2004連宋當選無效之訴就不會是敗訴,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最近就不會有這麼多國民黨的立委賄選被判刑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邱毅就不會被判一年兩個月定讞
這...就是你所謂的國民黨開的法院?
陳水扁被關是舉國同慶,大家都希望的事,誰叫他貪污
只有被蒙蔽思想和眼睛的人才會幫陳水扁抱屈
邱毅那麼多假爆料, 國民黨有處理他嗎???
洪議員的做法或許有些爭議, 但跟邱毅比起來, 算好的吧,
他是為了人民監督一個花了大筆的公帑所建的貓纜有那些疏失,
如果他真的是要做不合法的事, 他會蠢到帶攝影機去嗎,
把自己的犯罪紀錄過程下來嗎??
所以我相信洪議員是為了全民利益而去監督貓纜的
2009-10-13 12:58:21 補充:
貓纜是公共公程, 是屬於全體國民的,
議員是人民選出來監督政府的人, 他當然有義務要明瞭貓纜是否有疏失,
人民選出的代表站出來看緊人民共有的東西, 有什麼不對,
難道要讓北市政府胡攪瞎攪會比較正確,
我覺得洪議員是為了全體市民好, 雖然做法有些爭議,
但本質是沒有錯的,
2009-10-13 13:01:16 補充:
維新館是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承租的, 使用權是民進黨,
而不是全體國民, 當然民進黨有權保護自己的財物, 不受外力侵害,
立法委員憑什麼侵入民進黨承租的地方,
這當然是錯的, 兩個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吧...
2009-10-13 13:12:04 補充:
To Freez: 那國民黨有處置他嗎, 一樣沒有呀,
他上法院是因為被人告, 是自己亂說話造成的, 而不是國民黨的處置,
邱毅錯的那麼嚴重, 國民黨都不用處置了,
憑什麼洪議員的一點小錯, 就要民進黨處置了,
你的標準好奇怪
2009-10-13 14:21:48 補充: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是國民黨大老許水德承認的,
若非如此, 阿扁執政八年, 為什麼無法查清楚國民黨時期的弊案,
就是因為法院還被國民黨控制著, 當然拉法葉案也沒辦法破了,
也就是因為這樣, 所以馬英九的特別費是實質補貼無罪,
而陳水扁的機要費就是貪污, 要關到死,
被矇閉了眼睛跟思想的是你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