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公屋加名及入息問題

2009-10-12 6:48 pm
我自己一個人名住緊一個 2-4人單位的公屋,因為其實不算太大,因此未算是"寬敞戶",暫無需調遷.

想問如果我給了婚,是否一定要加配偶的名??
如果不加可以嗎??
咁到時是否看 2個人的入息??怎計??
是計 2個人申請公屋那個數嗎??是幾錢??
如果過額,是會計雙陪租金,還是要取消資格收屋??
由我有名在公屋計,我只住了五年,是否有十年免入息審查的??咁加名後會審查嗎??會在加名後再計有十年免審查嗎??

謝謝解答!!

回答 (1)

2009-10-12 7:32 pm
✔ 最佳答案
1. 想問如果我結了婚,是否一定要加配偶的名??
一定要加
2. 如果不加可以嗎??
房署每兩年要戶主申報一次資料,如果你結了婚,一定要報,報假料是犯法的,報真料後房署一定會要你的配偶加名
3. 咁到時是否看 2個人的入息??怎計??
當然是計兩人的總入息,極簡單的數學題
4. 是計 2個人申請公屋那個數嗎??是幾錢??
申請公屋入息上限的2倍,交倍半租,入息上限3倍或以上,交雙倍租,交雙倍租以後資產超出上限,交巿值租金,咁有錢就買居屋啦
5. 由我有名在公屋計,我只住了五年,是否有十年免入息審查的??
不是由你做戶主開始計,而是由第一個戶主計,假設你是繼承父親做戶主,父親已居住超過十年,你一接手就要入息審查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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