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詳見交通裁決所的 問ˋ答題:
問: 我酒後駕車已經被法院判決繳罰金或被裁定緩起訴,還需要繳交這筆紅單罰款嗎?
答: 如果您是在95年2月5日以後到95年6月30日以前違規,已經被法院判決處罰金,就不用繳納這筆紅單罰款了,駕照仍然要吊扣一年,但是如果您是在95年7月1日以後違規,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應該繳納的金額,仍需要補繳差額。
網址: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e=465a30d7#AADD-01
紅單的部份"
暫時不用繳納,等法院對妨害公共危險罪的部份,做出裁定或判決時,再處理即可。
現在的酒駕案件,都可適用一罪不二罰;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的金額,仍需要補繳差額。
緩刑不等同於緩起訴,緩刑會有前科紀錄,緩刑是依據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緩起訴可以盡量跟檢察官商量,是否准予認罪協商,裁定權在檢察官,若以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若檢方准予選擇這種[不花錢],但還是要繳行政罰(紅單),也不列入前科紀錄。
若選擇以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約2-3萬]。
同樣不列入前科紀錄,但是要花錢,同樣要再紅單罰款。
簡單的說:
假設是選擇請求認罪協商,以緩起訴處分,就無法適用一罪不二罰,罰單還是要繳。
依據刑事訴訟法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所以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
從96年7月1日起:易科罰金一天為1000元~~3000元。
到現在還沒開簡易法庭,想問一下一般會多久才會收到開庭的通知或是裁決書
開庭時間不一定!
一般大約6~8週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