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公共危險罪~~

2009-10-12 9:23 am
小弟今年9月中因為酒駕騎機車被警察抓到,酒測值0.68已觸犯了公共危險罪想問一下各位知識達人幾個問題
1:一般法院判決會罰多少,我是初犯
2:到現在還沒開簡易法庭,想問一下一般會多久才會收到開庭的通知或是裁決書
3:監理站我去過了,他們給了我一張監理站的裁決書罰款4萬5,繳納期限到10月24日,可是因為一罪不兩罰的關係我需要繳這張罰單的錢嗎?還是等法院的判決書下來在繳納
4:在何種情狀下,監理站的判決書是要繳納
希望各位知識達人為我解答一下

回答 (3)

2009-10-13 12:15 pm
✔ 最佳答案
詳見交通裁決所的 問ˋ答題:


問: 我酒後駕車已經被法院判決繳罰金或被裁定緩起訴,還需要繳交這筆紅單罰款嗎?

答: 如果您是在95年2月5日以後到95年6月30日以前違規,已經被法院判決處罰金,就不用繳納這筆紅單罰款了,駕照仍然要吊扣一年,但是如果您是在95年7月1日以後違規,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應該繳納的金額,仍需要補繳差額。
網址:
http://www.judge.taipei.gov.tw/cgi-bin/SM_theme?page=465a30d7#AADD-01

紅單的部份"
暫時不用繳納,等法院對妨害公共危險罪的部份,做出裁定或判決時,再處理即可。
現在的酒駕案件,都可適用一罪不二罰;法院判決的罰金如少於這筆紅單的金額,仍需要補繳差額。
緩刑不等同於緩起訴,緩刑會有前科紀錄,緩刑是依據刑法第74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緩起訴可以盡量跟檢察官商量,是否准予認罪協商,裁定權在檢察官,若以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若檢方准予選擇這種[不花錢],但還是要繳行政罰(紅單),也不列入前科紀錄。
若選擇以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約2-3萬]。
同樣不列入前科紀錄,但是要花錢,同樣要再紅單罰款。
簡單的說:
假設是選擇請求認罪協商,以緩起訴處分,就無法適用一罪不二罰,罰單還是要繳。
依據刑事訴訟法緩起訴係為不起訴的一種,所以仍需要繳納紅單之罰鍰。
從96年7月1日起:易科罰金一天為1000元~~3000元。
到現在還沒開簡易法庭,想問一下一般會多久才會收到開庭的通知或是裁決書
開庭時間不一定!
一般大約6~8週左右。

參考: 交通裁決所ˋ刑法ˋ刑事訴訟法ˋ實務經驗
2009-10-13 12:57 am
請參考我的另一個回答.....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72009624

爬文的功課沒做好.........
2009-10-12 9:27 am
酒測值0.55毫克以上;抽血0.11以上

期限內繳納--- --- 機車45000元 小型車49500元 大型車52500元

逾期15天內-- ---- 機車46500元 小型車51000元 大型車54000元

逾期15-30天內-- -機車49500元 小型車54000元 大型車5700元

逾期30天以上----- 機車52500元 小型車57000元 大型車60000元

另加送~公共危險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 (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公共危險罪:得易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0以下罰金.

一般如果犯意良好,

就不會判重,大都可以緩刑或得易科罰金

通常是罰一個月易科罰金~900x30=金額(一日900元).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10: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12000010KK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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