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到期, 想續約

2009-10-10 2:31 am
租約在10月15日到期, 想續約, 但業主沒有聯絡我, 應否找他定等他聯絡我, 如他不聯絡我, 我每月準時交租大家不簽約, 有否問題, 業主定租客低

回答 (2)

2009-10-10 9:03 pm
✔ 最佳答案

首先, 都係續約好. 大家有保障嘛. 唔需經地產 ka la. 唔使比佣嘛. 往書局買一式兩份租約得 ka lak. 上面 D 細則可加可減. 改左野雙方係上面加簽即可.
如 10月 15都搵唔到業主. 你可選擇交租或扣按金既. 有 2個月按金 ka ma.
如繼續交租. 當然一定要 keep 好過數紙 la. 但對你真係冇乜保障 ka jar. 佢隨時一個月通知你就要搬 ka la wor.
對業主黎講. 佢有機會瞞交物業稅 tim! 因如你就咁交租. 大家冇打厘印 ka ma. 政府會冇紀錄佢出租左物業比人 lor.
2009-10-10 2:36 pm
如 他 ( 業 主 ) 不 聯 絡 我 , 我 每 月 準 時 交 租 大 家 不 簽 約 , 有 否 問 題 ,
這 當 然 有 問 題 , 我 們 現 行 的 一 套 土 地 註 冊 制 度 , 物 業 每 一 項 事 故 , 例 如 轉 讓 , 按 揭 或 出 租 等 , 都 應 註 冊 在 土 地 登 記 上 的 , 又 或 者 是 一 些 能 影 業 權 的 事 項 , 法 庭 的 命 令 等 , 也 會 被 紀 錄 在 土 地 註 冊 上 的 。
做 了 土 地 註 冊 , 亦 即 在 法 律 上 得 到 確 認 , 其 優 先 權 就 是 根 據 其 登 記 的 日 期 而 得 到 權 利 , 如 果 沒 有土 地 註 冊 , 亦 即 失 去 其 應 有 的 權 利 , 若 遇 到 收 樓 時 就 不 會 得 到 保 障 了。
業 主 定 租 客 低 ( 抵 )
其 實 , 唔 抵 的 應 該 是 租 客 :
如 果 業 主 要 收 樓 , 只 要 向 法 庭 申 令 , 租 客 就 要 走 , 如 果 業 主 無 力 供 樓 或 遭 欠 債 給 收 樓 , 租 客 因 為 沒 有 法 律 的 地 位 , 所 以 連 抗 辯 的 機 會 也 沒 有 。
所 以 , 如 果 想 受 到 保 障 , 大 家 應 該 簽 署 好 租 約 再 做 埋 土 地 註 冊 , 大 家 的 權 利 也 會 受 到 保 障 的 。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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