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原本在一間私營教育機傋工作, 專責辦理學生入學手續(當然有Commission), 佢係幾個月前離職!!
但佢公司係上月發現在其中一位學生嘅學歷資料有質疑, 所以致電學生要求遞交正本以作校對, 校方發覺學生提供嘅資料與我朋友呈交上校方嘅並不相符, 由於事關重大校方決定報案查辦!!
我朋友下星期亦俾警方召去落口供, 之前佢亦向刑事律師查詢過,
律師話第一份口供係重要, 勸我朋友保持緘默! 當然認與唔認就事主自己決定喇!!
但律師亦話根據手頭上嘅証據好難夠料鋤得入, 因為得兩份唔同嘅文件, 冇錯一定係有人偽造, 但都唔可以証明一定係我朋友造,
從我朋友口中得知, 佢係用公司電腦用"小畫家"剪貼而造嘅!!
那個律師嘅結論係如果警方真係要從電腦著想, 一定要將整間公司嘅Server及電腦抬回去調查, 所以暫時保持緘默先, 看看有否警方有進一步証案落案我朋友
1. 本人想問會否因証據不足而起訴唔到?
2. 我朋友著眼點都係想幫過學生, 冇錯佢自己都有微少嘅佣金得益, 但佢內心真係出於好心!!
3. 佢學校有規則需要係每份學生提供嘅文件上蓋上 "Certify to True Copy" 嘅印兼且要簽名作實, 咁當然佢呈交嘅係冇核實過 True Copy, 咁樣有會否被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