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先假設神是存在的,而且和圣經上那位差不多。
根據圣經記載,不聽神的話,違背神的意志就是罪,所以當祖先吃禁果就有了原罪(屬于DNA層面的,沒人例外
圖片參考:
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11.gif
)。
然后人類在有了自我判斷能力後繼續犯罪,例如該隱謀殺案,在人類道德和法律來看都是罪。
所以罪有兩種,第一種就是跟據神的意旨,第二種就是世俗的道德觀和法律(你的想法太世俗,并企圖用其來限制神)。在圣經的角度是以第一種為準,神擁有最終的解釋權,審判和執行也一腳踢。
而有罪就要懲罰(這个神有點強迫癥),第一次用洪水清洗,事後又後悔了,發誓不會再這么干。到第二次懲罰時間,就叫自己的兒子頂缸,說是拖延下時間,讓大家有機會悔改。
2009-10-15 15:00:59 補充:
你的思想很亂
想驗證世俗的道德觀
又想推論出神的精神狀態和神的道德觀
但其實你不相信圣經和神
在不確定的基礎上去推論沒有答案的東西
負負可以得正
亂亂卻會更亂
2009-10-19 10:20:56 補充:
原來你是個無神論者,但真是扯得太遠了。
對于圣經的看法,我看成是一部猶太部落的遷移史,夾雜了神話傳說和宗教記錄。如此而已。
對于神的看法,我年輕時也是个很熱衷的反耶人士,連釋經書都研究過。越研究越對反耶大業沒信心,因為對于一个信徒來說,邏輯和科學推論是不適用的。
如果現實沒有交集的話,去沖擊,去改變一个人的信念根本毫無意義。因為太難,比消滅一個人的肉體存在還難。
2009-10-20 11:19:55 補充:
我們生存,求知,最後死去。是很正常的事。
智慧沒有大小之分,更不能隨便定義。所謂道可道非常道。
我是越老越是畏懼“智慧”這兩个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