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2008年10月25日簽租約, 11月5 日起租. 1年生約; 1 年死約.
2. 2009年9月25日業主出律師信不續租, 要我10月25日前走.
3. 租約訂明要一個月通知.
請問:
1.業主是否毀約?
2. 他是否要賠一個月租; 還是依倘租務主任說: 唔好搬就得.
3. 我和個業主關係不佳, 不過交足租, 主要是他們野蠻...
4. 請指教.
收錄日期: 2021-04-19 15: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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