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故意去踢髒別人的手袋,是否犯了罪?是否刑事毀壞罪呢?
2.如果教6歲的弟弟撞別人的網上帳戶的用戶名稱及密碼,是否犯了教唆他人犯罪?還有,弟弟有罪嗎?
3.如果我賣書收到一筆錢,我以為這筆錢是要給媽媽的(事後才知道其實是不用給她的),但我還是偷偷從中拿走了一張,把餘下的給媽媽...這樣的是否犯了偷竊罪和詐欺罪?
4.如果上網登記帳戶時,本來未夠18歲,卻因為想看一些18歲或以上人士才能看的內容而填寫虛假的生日日期,假裝自已滿18歲...這樣是否犯法?是否犯了提供虛假資料罪,詐騙罪和偷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