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原區調遷

2009-10-05 6:57 am
本人在01獲配四人公屋,一向住得好好,無耐好境不常,最近比人盗用賌料去借錢,無情情甘做咗擔保人,經常受到茲擾,不勝其煩,報警又毫無用處,廹於無奈想搬遷,如以此作為理由,要求房委會原區調遷,不知可行否?或可有他妙法,不妨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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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

2009-10-08 12:22 am
✔ 最佳答案
咁就要睇下借錢o既人你識唔識,係咪係度住,如果你冇填過任何資料你就不是擔保人,極其量是諮詢人,冇責任幫佢還錢,你去管理你條邨的管理公司搵番你個座樓個主任講清楚情況,因現在房署交左俾管理公司負責,再由管理公司pass去房署,記得加多兩錢肉緊,如借錢的人不是與你同住,叫房署幫你先打封信話冇呢個人係度住,之後影印貼係門口,呢個試過都幾有用;如果唔得,你就搵社工幫你打封信,再攞去管理公司交俾主任,叫佢交俾房署,如果有人上門拍門,就即刻call管理員及報警,跟住拖延時間,等警察來,如果係你門口貼紙千祈唔好自己撕走,叫管理員上來影相,有一次就叫一次,佢地會mark低記錄,然後等佢地再通知房署個邊,如果情況嚴重,約兩個月左右就會配屋俾你,但多數會調同邨唔同座,同區調就都比較少,會有三次機會架

收錄日期: 2021-04-25 00:11: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04000051KK0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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