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問題1.如果要交出,是否把06年4月之前的供款約5.5萬,06年4月之後的供款不須交出,因己解除破產令?
答:閣下的理解正確!你破產令解除前的公積金,理論上會全被署方充公作償債之用!而當破產令解除後才積聚的款項,當然無需交出!
問題2,保險公司如何知道我己破產?
答:其實在你申請破產時,破產管理署會有信通知全港的金融機構,要求凍結你名下的所有戶口和資產!而銀行存款和其他可變賣資產,如股票等更會被結清餘額後上繳給署方!
而公積金方面,相信署方會有一封信給公積金計劃的營運商,不管是銀行或保險公司!信的內容是要求對方,當有破產者或曾破產者提出要提取公積金權益時,要先通知破產管理署和取得署方同意才可放款!
問題3,可否問保險公司,我的a/c有否被破產署充公?
答:你可以向對方作出查詢!亦可以直接提出提取公積金權益的要求而無需查證,到時對方便會告訴你會否被署方充公你的公積金!
問題4.如果保險公司要問破產署要扣多少,通常要多少時間?
答:時間不一定,視乎保險公司和破產管理署的工作進度!
理論上的做法是保險公司會通報署方你希望提取公積金權益一事,到時署方再審視你的檔案,核對保險公司公積金賬戶中你應該上繳的數目,再發信通知你這個情況和要求你上繳的數目!
你表示明白和同意後,署方才會向保險公司表示同意向你發放公積金權益!至於是由保險公司扣起上繳的部分給署方,還是將全數權益先歸你再由你依數目上繳?則要視乎署方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