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備註的意思是說:如果你選擇入監服刑..可申請最近所在地的地方服刑..!
請問易服社會勞動服務該如何申請?
有意易服社會勞動者,除非人在監所,否則原則上應親自到地檢署執行科提出聲請。
◎ 該帶填哪些表格或證件?
證件:聲請者須檢具基本資料表與切結書、體檢表、保險証明文件、易服社會勞動聲請須知及聲請書及等相關文件,向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科提出聲請(執行書記官會提供)。
簡言之,易服社會勞動要先經過三道手續:
1. 符合法定條件:限於刑罰輕微之案件,包括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或罰金刑案件須為應執行之刑為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之罰金,且罰金易服勞役期間一年以下者。
2. 須有意願易服社會勞動,並經提出聲請:好吃懶做而無意願易服社會勞動者,不會強迫其提供勞動服務,避免執行效果不佳。
其實原則上如前已有3次以上因故意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之累犯,或前曾受逾6月有期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故意再犯罪而受有期徒刑執行之累犯,或假釋中故意再犯罪受有期徒刑之執行,或三犯以上施用毒品,或曾經執行社會勞動或義務勞務未履行完畢者,均不准許其再執行社會勞動。其他前科由檢察官依個案情節判斷之。
只要是應執行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案件都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雖然是九月一日開始實施,但已有人開始聲請,檢察官雖然不准易科罰金,但未必會不准易服社會勞動。
聲請不一定有機會,但不聲請一定沒機會呢。
會不會過都是看檢查官,要不要讓你易科罰金或是勞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