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樓後的按揭問題

2009-10-03 1:37 am
我只供了一年樓, 現想賣出, 請問賣出後的收入是否可以不還給銀行, 留全數給自己運用, 而繼續供樓呢?

我知道銀行做按揭後會有罰息期, 我做廿五年按揭, 請問一次過還款給銀行計罰息後, 比較日後通貨彭帳繼續供款比較,誰較有利呢?

回答 (2)

2009-10-03 2:11 am
✔ 最佳答案
1) 樓宇買賣是要在律師樓中進行的,因為閣下的樓契已按給銀行,所以賣樓時所得款項必需還清銀行的貸款後才能贖回樓契,把樓賣給買家。所以,閣下賣出單位後,如樓價高於未償還貸款總額的話,將會先行把未償還貸款總額還給銀行,多出的款項會由律師交回閣下手中。全程你是沒有機會接觸大數的(除了細訂和大訂)。而且,樓既已賣出,怎樣留全數給自己運用, 而繼續供樓呢?賣出了就不用再供吧~ 閣下賣出單位後,如樓價未夠全數償還未還的貸款總額的話,銀行會全數接收閣下賣樓的得益再向閣下追回差價 (即閣下欠銀行的未償還貸款減去賣樓樓價後的差價)

2) 不是每間銀行都有罰息期,罰息期多長以及罰多少 (例如第1年罰3%, 第2年罰2%, 第3 年罰1%) 要向閣下銀行查詢,每間銀行都不同的。所以閣下首先要了解你當初借款時簽下的放款合約,多數第供款二年的罰息是樓價2%左右,如果你賣出單位的價錢比你購入時高出2%(即閣下現在一次過還款時的罰息比例) 便已經可以cover罰息了。當然閣下也要考慮其他買樓是已付的雜費如厘印費、律師費、按揭保險費(約3%)、經紀佣金(1%)等。如賣出價比閣下買入時的價錢高出15%左右會比較安全,但要按閣下實際情況而定。
參考: 自己
2009-10-04 9:56 pm
1:賣出后,不可以不還給銀行,所有欠款律師行会從樓價扣除,還比銀行!如果不夠,自己再貼錢!不可繼續供樓!
2:我知道銀行做按揭後會有罰息期, 我做廿五年按揭, 請問一次過還款給銀行計罰息後, 比較日後通貨彭帳繼續供款比較,誰較有利呢?
有些人有利,有些冇利,睇吓d錢有何用途!!


收錄日期: 2021-04-13 16:52: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02000051KK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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