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題~THZ~

2009-10-02 2:03 pm
本人於本年9月4日因工受傷 , 當時到醫院A&E睇醫生時 , 醫生話我係腳踝扭傷 ~本人一直到普通科診所覆診及續假 , 直至9月29日醫生話我腳踝韌帶拉傷 ~ 我想知道係A&E的醫生出錯 ? 定係普通科診所醫生睇錯 ? 佢地GE評估會唔會影響工傷賠償 ? 因為我同公司講番普通科診所醫生講的情況 , 本人的部門主管話我都唔知係唔係工傷期間我又再整親 , 覺得我係道講大話 ... 唔該各位可以解答到我呢個難題~THZ~
更新1:

工傷OVER14日係唔係須要僱員報上勞工處 ? 工傷假完結之後又要唔要去勞工處消假 ? 我又須唔須要去判傷嫁 ? THZ~

更新2:

我隻腳到宜家都仲係一行路OR活動到傷處都痛 , 醫生都一直俾假我 , 最長你可以有幾多日工傷假呢 ?? THZ~

回答 (2)

2009-10-09 9:32 am
✔ 最佳答案
其實急症室醫生同普通科醫生都冇錯,你的受傷原因係『足踝扭傷』,而受傷情況則是『韌帶拉傷』,這通常會在『拗柴』的情況下發生,足踝扭傷祇係一個統稱,當扭傷的時候可以拉傷韌帶或肌肉甚至神經線,這些祇是醫生與病人之間的溝通誤會而已!判傷時醫生會根據你的醫事紀錄去作出評估,不會因為其他人的言論而受到影響,如果你上司有所懷疑應該提出合理的理據,不應單靠推測便妄下定論。
向勞工處呈報工傷係僱主的責任,法例規定僱主必須於工傷意外發生後14天內向勞工處呈報,祇有在僱主沒有按規定作出呈報的時候,受傷僱員才需要於14天限期後主動向勞工處呈報。
當工傷病假完結後一個月內,你需要帶齊所有病假副本到勞工處《職業醫學組》銷假,並排期到醫院接受判傷。
需要放幾耐工傷病假要視乎你的康復情況而定,這方面你應該直接向醫生詢問,在這裡根本沒可能有實質的解答!
如有任何相關疑難,可瀏覽本人對其他工傷個案的解答:
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HA00528400
或直接網上來信查詢,能力範圍定必盡力解答!
2009-10-04 8:34 pm
1. 工傷超過3天但不超過7天及沒有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僱傭雙方可就法例規定須付的補償達成協議直接解決補償事宜!如閣下工傷超過14日,便須填寫表格2,當工傷完結後要到勞工處消假及安排判傷手續!
2. 你隻腳到宜家都仲係一行路及活動到傷處都痛 , 醫生都一直俾假,一般工傷為期兩年,如傷假超過兩年便須向法院申請!如有更多問題可email : [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15: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02000051KK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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