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唔俾保釋但係想上訴

2009-10-02 12:11 pm
幾名友人被告勒索及普通襲擊

幾名友人俾人拉完兩日之後就上court 唔俾保釋
第一被告係佢地老闆 因為係餐廳飲醉酒 幾名友人就去接佢
佢地去左之後已見第一被告同該店老闆發生爭執
當時係第一被告向該店老闆勒索 但係錢就俾左友人a袋
友人a當時都唔想收 但係第一被告又發晒脾氣 終於袋左
之後第一被告又再向老闆再次勒索 餐廳員工見到後已報警
咁因餐廳老闆身上已經無咁多錢 第一被告開始打佢
友人a,b同c都有郁手 而友人d就因為一直同緊女朋友傾電話 無郁手
之後佢都推開兩邊 咁無耐差人就到 拉晒佢地

上左第一堂 佢地提出每人一萬元保釋同交出旅遊證件同每日返差館報到
友人d再加多個理由係屋企有老豆同一個9歲既女要養 同埋未婚妻已經有左兩個月
並患有產前抑鬱 有醫生紙證明 個官都係望左兩眼
但係個官都唔批 聽返個律師講 話個官一開始已經唔諗住批 無論咩條件佢都唔會批
乜個官真係可以咁判既咩 如果唔滿意既可以點做 而家佢地全部還押到11月中
我想問下係唔係一個唔俾保釋就5個都唔可以保釋
因為我覺得友人d應該有足該理由保釋 而且友人b,c,d都無同錢有接觸 b,c只係郁手打佢 d就只係推開佢地一下
佢地都俾人告埋勒索

律師話可以有一次上訴高院既機會 但係如果而家就上訴就太早
我想問友人d基本上係唔關事 但因為在場既關係俾人拉埋
我想幫佢上訴保釋 成功機會有幾大
友人a因為有收到錢 俾差人搜到d錢 咁佢係咪好難打甩勒索

最主要我想問既係友人d有無得保釋同埋佢有無機會打甩 因為佢係屋企經濟支柱 全家得佢有收入
佢未婚妻遲d又唔方便工作
更新1:

因為d既原意係想去帶走第一被告 並唔知道第一被告當時係勒索 當d去到既時候 已經係第二次勒索既時候 而d當時亦有勸左 不過由於當時第一被告已經可以話不受控制 佢份口供都係咁 但係呢d會唔會俾個官覺得係藉口??

回答 (2)

2009-10-02 8:10 pm
✔ 最佳答案
1. 法庭剛收到單案, 唔知乜頭乜路, 所以法官俾唔俾被告保釋, 好大因素係取決於警方 / 控方嘅意向. 通常如果警方反對, 例如話會影響調查, 咁法官係會接納, 而唔俾被告保釋.
警方唔俾被告保釋, 好大機會係認為俾佢擔保會妨礙警方查案, 所以唔俾保釋. 佢只有申請高院擔保. 即係請律師去高等法院申請俾佢擔保. 如佢想咁做可請律師代辦.
俾唔俾被告保釋, 有好多考慮因素. 請參看小弟之前有關保釋嘅答案: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020200335
2. 佢哋成班人一齊去兇個受害人及勒索佢, 基本上己構成 "團體行動 (group action)", 即係法律上佢已屬有份參予行動, 佢自己有無收到錢, 有無打到受害人巳經唔重要. 以前有好多童黨案例, 落手殺人只係一兩個, 但就成班一齊被告謀殺兼全部中哂, 亦有案例係成車人出去, 其中一個接收包毒品, 就全車人中哂販毒, 都係咁解.
3. 重複再講, 佢有成班人一齊去兇及勒索個受害人, 即係佢有份參予行動, 唔可以話 "基本上係唔關事". 所以控方反對被告保釋, 去到高院除非有好特别理由, 否則點解個官要特别俾佢擔保?
4. 我無睇過詳細案情, 但既然佢同行嘅人 (a) 有收到錢, a,b,c 又有打人, 基本上已經中硬, 無得打. 因為法官會話如果 d 唔認同打人及勒索, 佢可以即時離場, 又無人用刀架住佢條頸廹佢留低.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9-10-03 10:11 pm
I agree what peterchan7708 answer for #1, but disagree on the rest.

Here is my explanation:

First defense will be motive. Based on the situation, D is going with others in order to take care someone. So he will not know that assault and extortion will take place later. When you refer to the gangsters case, motives are proved (based on their past). So you can't say it is a group action unless the police can prove it.

Second is the actual action. If D is really on the phone, the phone record should have shown what he is doing at that moment. Since DOJ has to prov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 So the phone record can be a key evidence.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02000051KK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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