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20戶口遷徒還有其他的辦法嗎

2009-10-03 2:17 am
我滿20歲了,因為跟家人之間感情不好,我現在要結婚了,想把戶口遷出家中,可是想跟家人聯絡他們又不接我電話,我想知道還有什麼辦法可以不用戶口名簿就把戶口遷出家中嗎?還有催告是什麼意思?

回答 (2)

2009-10-04 3:30 am
✔ 最佳答案
不用擔心
放心去結妳的婚吧
妳說現在因結婚要遷出戶籍 那應該是要把妳戶籍遷入男方家吧?
如果是這樣 那你們的結婚登記 就直接到男方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去辦吧
去那邊辦結婚登記 順便把妳自己的戶籍遷入該地;
妳拿不到妳原本的戶口名簿沒關係
妳未來老公家戶籍地那邊的戶政事務所 
會負責催告妳娘家戶籍地這邊的戶長
(戶所之間的文書往來會有行政協助 不用妳費心)要戶長把戶口名簿拿出來
如果戶長還不理會 妳夫家那邊的戶政事務所還是會幫妳辦理的
(妳可以在公家單位上班時間打個電話 直接問問妳夫家戶籍地那邊的戶政事務所人員
說明妳的情況 
對方會告訴妳應帶哪些證件及文件 
像結婚 就還要帶新的大頭照 換新身分證用)
妳可以跟另一半先把結婚登記日選好 結婚登記跟遷戶籍可同時辦 省事
恭喜了
參考: 問過了
2009-10-03 2:40 am
你好!遷出戶口..依你之情形..沒有戶口名簿之情形中...可採用寄居之方式:
一、戶口名簿(遷入地、遷出地)
二、國民身分證
三、申請人印章(或簽名)
四、未成年人遷徙,如由父或母單方申請,應附繳他方之同意書。
五、遷入單獨立戶者應憑左列證件之一辦理:
(一)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有房屋或無償借住他人房屋者,憑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之房屋「完稅」稅單或最近六個月內之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二)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除提憑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外,如提憑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完稅」稅單或最近六個月內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如個案情形特殊,租賃契約書仍應繳驗正本外,出租人所有權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房屋所有權人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之影本代替。
(三)遷入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其他公共處所者,憑戶長或主持人或管理人之同意書辦理。
(四)提憑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繳納最近六個月內之水電費或瓦斯費收據辦理。
(五)有居住之事實而無法提出上列證明文件者,得經警勤區佐警或戶政事務所人員查實後辦理。
六、委託書。
詳情請洽戶政事務所人員.
另外同戶籍並不影響....結婚
催告是什麼意思?
 回答:按支付之催告,屬於意思通知之性質,其效力之發生准用民法關於意思表示之規定,我國民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告知支付之意義!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30:2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02000015KK0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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