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很久之前車禍的後遺症,所以在目前在服替代役中接受醫
生建議做了右大腿手術(因為常常很不舒服加上檢查到脊椎有在
側彎,長官事先也知道我要開刀他們都支持說身體重要但後來
開完刀請假休養態度就..........),
所以把骨盆腔骨頭補到右大腿!所以醫生也預估要拿3個
月拐杖,也意思說要正常走路至少要3個月後!!一開始很複雜,
因為剛出院,腿不能彎再加上腿軟又沒有力!!很多都需要人協助
所以就必需靠家人!光是這塊在家休養就和服勤單位弄得很不愉
快,因為醫生診斷書上已經寫整個傷要完整的復原就要至少3個
月!所以醫生說以專業角度上就不會再另外寫需在家休養或是生
活需人照顧!這件事我就打到內政部役政署管理組和他們說!結果
得到答案也是說醫生說的是對的!醫生不會再另外寫那些鎖碎的
事,這樣子是可以在家休養!因為很多都需要協助生活不能自
理,然而我們服勤單位只給我休養2星期就說一定要回來!後來
我又在打到役政署,那邊說我會幫我們協調!!最後役政署科長就
和我說勤單位不然我回服給他們看一下!!讓他們看我現在病況如
何或是請他帶我去醫院看醫生怎麼說,結果他們都說沒有空,
後來才請我媽帶我到醫院請醫生開休養證明,醫生就說這個本
來就是要休養為什麼還要寫證明?後來醫生還是開了證明,上面
寫宜在家休養4週並且需人生活協助!所以我是7月31日開刀、出
院是8月11日、在家休養是8/11~9/20,之後回門診醫生雙拐杖至
少要拿到11月4日!也開出還需休養證明..所以9月20日我就回宿
舍休養!後來我們辦公室最大長官就叫我好好在宿舍休養,一切
身體復原優先!!好好復健...之後就有我們辦公室女公務人員來看
我,就聊一聊,說沒事可以到辦公室坐一坐或到處走一走,但
是看我自己,身體不舒服就在宿舍休息!後來第2次來就開始說
我是覺得你可以去辦公室走一走 培養人際關係,現在是有其他
人幫我送文啦!這樣子你以後出去工作怎麼辦?就講一些這些事
情!不然她還說你可以每天去辦公室,想回宿舍休息就休息!!
但我始終這2星期都沒回去!因為我是想說等腳更有力或復原再
好一點再回去!不然回去也不能幫到什麼,又怕給大家麻煩!只是
一直坐在那邊用電腦,因為我坐久腳就會腫和背後取骨頭地方
會很不舒服!!所以我現在該怎麼辦?麻煩大家幫幫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