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當面丟雞蛋有犯法嗎

2009-10-01 8:53 am
對人當面丟雞蛋有犯法嗎
有人說因為結果造成難堪行為
若無實質任何受傷
並未犯法?
還是有任何對人當面丟雞蛋有犯法判例, 是何罪名!

回答 (6)

2009-10-01 10:18 am
✔ 最佳答案
基本上丟雞蛋~依傷害罪論處..得斟酌確實證據!


基本上傷害罪之認知..無論雙方誰先動手...都觸及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屬告訴乃論之罪...建議雙方都有受傷...私下和解..以避跑法院非常麻煩!


傷害罪認知必須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拿衛生紙丟你..並無傷害..!
傷害之概念

一、學說爭議

對於傷害之概念,學說上有如下爭議:

(一)生理機能障礙說:所謂傷害﹐必須使他人生理機能發生障礙﹐或使他人健康朝向不利益狀態的方向變更。只是剪掉他人頭髮、鬍子或指甲﹐由於對生理機能沒有影響﹐故不屬傷害行為。
(二)身體完整性侵害說:此說從外觀物理的變化為著眼點﹐認為傷害罪所要保護的法益是身體固有的完整狀態。不管是妨害或有害生理機能或健康狀態之行為,或是改變他人身體完整性、外貌、外觀之行為﹐都算傷害行為。因此即使刮掉鬍子、眉毛﹐剪掉指甲﹐均屬之。
評釋:從法益保護的目的解釋為出發點

以上兩種說法都不夠周全,因為兩種說法均無法解釋那些只是導致身體疼痛、紅腫、瘀青﹐卻未造成任何生理機能障礙或物理外觀變化之行為。




對於傷害的概念﹐應該從保護的法益來理解。傷害罪所要保護的身體完整性法益﹐應指身體的不可侵害性與不受損害性而言。只要對於他人的身體或健康加以攻擊﹐即使沒有外觀物理之變化或侵害﹐且生理的機能亦未受到損害﹐亦算是傷害。因此﹐行為造成他人身體疼痛、紅腫、瘀青﹐雖然沒有傷口﹐也沒有流血﹐也算是傷害。剪掉他人頭髮、鬍子、眉毛或指甲﹐雖不至於造成任何生理機能之障礙﹐也不會引起疼痛感﹐但從傷害罪保護的法益乃身體不可侵害性與不受損害性的觀點來看﹐這樣的行為已使他人身體法益受到侵害,自應屬傷害罪。


丟雞蛋..依法律處置論之...依下列處置:
法規:社會秩序維護法 (民國 80 年 06 月 29 日 公發布)
第 91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 污濕他人之身體、衣著或物品而情節重大者。
二 故意踐踏他人之田園或縱入牲畜者。
三 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釣魚、牧畜,不聽勸阻者。
四 於他人之土地內,擅自挖掘土石、棄置廢棄物或取水,不聽勸阻者。


丟雞蛋
應該算是物理力 直接間接 加諸人體
或者
丟雞蛋 實在很有侮辱之意......

傷害罪
...............侵害牠人之身體~~~有待釐清!
但是
程度若沒多大
可能是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only

還有有可能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2014-07-27 2:37 a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09-10-01 9:55 am
1、在民事方面,符合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在刑事方面,該當於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3、並且合致於刑法第三百零九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所以在民事訴訟方面有損害賠償之請求權。

在刑事方面可以起訴兩項罪名,亦即傷害罪與公然侮辱罪。
參考: 民法與刑法
2009-10-01 9:42 am
公然侮辱罪........
就像是罵粗話(不堪入耳的言語)是一樣....
只要你收集到證據及人證.....都可提告
2009-10-01 9:33 am
是這樣的:

丟什麼並不重要,丟一捆鈔票也沒關係。

重點是對方有沒有覺得「難堪」,

而對方到底有沒有真的「難堪」,

卻又要由法官判定,法官如果說:

「在主觀上,確實令對方難堪」,

那就算丟名牌包包也都有罪。

結論:

一切是要看「法官自己」的感覺。他說了才算。

(有沒有想要去當法官啊?)
參考: 長腿姊姊
2009-10-01 9:12 am
公然侮辱跟傷害罪應該都算成立
要是蛋殼碎片插進別人眼睛怎麼辦?

收錄日期: 2021-04-26 19:05: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1001000010KK0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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