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比較「幼齒」, 所以沒趕上「本土自製小叮噹漫畫」的全盛時代呀! :D
翻版時代的漫畫有些是在日本出現連載、還未集結成單行本時, 就趕快出了, 有時還有篇幅上的問題... 所以常會把該漫畫家或其他人的短篇給放在後面來填充, 而通常是不標示作者的(沒標示就合法, 標示的話反而會被新聞局罰錢)。話說回來, 現今很少見到那麼多樣的短篇作品了, 反而是翻版時代才能常常看到呢, 現在不能把版權費給賺回來的漫畫就沒人出中文版了。
就跟現在的南韓與 PRC 一樣, 台灣以前對於日本出版品(書、電影等)的輸入是有管制的, 經審核才能上架。在那個翻版時代, 雖然翻版並不違法, 但這些未經過審核作品的作者若是日本人的名字, 就會被取締, 更進一步, 為了避免由「內容」來判定為日本作品, 連角色名字也得中國化, 地名也一樣, 而「東大」就變成「T 大」了。當年華視播出《宇宙戰艦大和號》時, 為免爭議, 片名只取《宇宙戰艦》, 人物的名字當然改了, 而漫畫更變成了《宇宙飛船龍風號》呢, 《超人力霸王》則變成《宇宙飛超人》, 《機動戰士鋼彈》只能稱為《機動戰士》, 《怪醫黑傑克》變為《怪醫秦博士》, 前言裏還稱「秦博士」是中國醫師 @_@。
還好當時沒網路、也沒 cc 授權, 不然若轉貼日本文章時做「姓名標示(by)」的話可能反而違法呢。 XD
2009-10-03 23:31:12 補充:
不,那時台灣不太接受日本人,所以日本作品到台灣必須要改中國名字,不然會被罰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