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母親在流產時因為怕丈夫家生氣才去別的病房偷抱~
父親在事後也知情~
我朋友的養父母告知他這件事之後就要他出去自食其力~
請問這對夫妻有構成何罪?
目前我朋友27歲~
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更新1:
我覺得好像很多人不信~ 不過這是真的發生的~ 我說的人是我自己~ 27年前的醫院跟警察是現在你們所見的這樣嗎? 14歲不能找工作? 我13歲就開始在搬水泥了~ 我會發問是因為我想知道~ 我到底有沒有權力告她們~ 因為每次我提到要告~ 她們都會表現出自信滿滿的樣子給我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