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出門後, 見到剛剛有個媽咪掉左部小童單車係大堂,
我望望架單車都幾舊小小生锈, 但車架和性能都良好堅固車輪很順滑, 唯手把座椅較舊(手把經常用手摸太多), 而副助小車輪 更很髒.....
我反來覆去咁睇, 如果拆左個副助車輪, 抺一抺拿去二手拍賣, 可能賣到50-100元. 但心裡又覺得很髒的東西要搬回家都是問題(因為我不喜歡有人用過的東西搬回家, 而且副助輪真的很髒, 但我要搬回家放一個下午到晚上才有時間拆走)
我打算落樓買完東西回來再看看有沒有機會見到部單車就執回家回, 但落樓下, 我又不放心, 於是乘升降機回樓上先把單車放回家中好了.
在升降機裡, 我和一位媽媽&2位小朋友在同一層出來, 她們見到有小童單車, 左看右看, 於是我成年人不和小朋友爭, 便返回自己屋, 不久她們走把單車拿走了, 而兩個小朋友又說爭著要踩..
我返到屋企有小小唔開心一轉眼就比人搶左. 但諗返轉頭, 人地有兩個小朋友, 而且執回去都是自己踩的, 沒有浪費過, 一單二人用, 應該替小朋友高興, 而且單車原本也是別人掉出來, 不是我的材物.
我為什麼會因拿不到車不開心, 我只是為二手拍賣取幾十元-100元.. 而且初時我還有點嚴棄它放中在中很髒, 別人也不嚴髒直接給小朋友踩.. 單車不是找到更適合的主人嗎???
如果我這樣都有點唔開心, 係咪有自私成份???算唔算好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