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通緝令一問

2009-09-24 9:53 pm
我係十八年前同前妻離婚, 當時因經濟唔好, 冇俾到佢贍養費, 佢當時提出控告告我, 上過庭, 經濟環境關係, 之後我都冇俾到, 亦冇出過境, 聴講如果出境就會拉人, 但現在已經事隔十幾廿年, 我想問下個通緝令是否依然喺度同有效, 唔知有冇網站可以查到, 同埋如果係街度被警察查身份證係唔係一樣會即刻知有通緝令通緝緊同拉人呢? 請幫幫忙, 唔該!!!!!!!

回答 (1)

2009-09-25 12:26 am
✔ 最佳答案
喺香港, 除咗欠政府錢 - 例如: 欠稅 / 唔交罰款係屬刑事罪行, 會被通輯及禁止出境外, 其他錢銀案 (包括唔俾贍養費) 都屬民事, 警方唔會介入, 欠債人係唔會被通輯嘅.
在好特别嘅情況下, 債主可以向法庭以民事訴訟形式入禀, 要求法庭發出禁制令, 禁止欠債人出境. 但因為 "禁止出境" 涉及基本法, 所以一定要係極好極好嘅理由 - 例如: 有强烈証據顯示欠債人會籍出境而作出資產轉移等行為 - 法庭先會考慮. 但通常結果都係頒令凍結欠債人戶口, 極少極少會禁止欠債人出境.
你欠前妻贍養費, 佢只能循民事訴訟入禀追討. 你係唔會被通輯嘅.
但亦要提吓你, 如果佢真係告你, 你輸硬嘅! 佢之後可以憑法庭判令以不同方法追討 - 包括: 凍結你戶口 / 封你屋 / 變賣你家當 / 迫你賣樓 / 甚至申請你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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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你 18年一個仙都唔俾, 真係經濟狀況咁差? 俾住少少都可以掩住佢把口吖...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44: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90924000051KK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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